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合政办〔2017〕4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合政秘〔2019〕39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附件:合肥市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合肥市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内容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序进度 |
备注 |
1 |
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和宽带普及 |
促进宽带网络普及和提速降费,推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广泛应用,2017年底确保所有行政村通光纤。 |
市经信委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2017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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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快招大引强 |
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农村电商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搭建平台、拓展业务。 |
市招商局 市商务局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2017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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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线上) |
每个县(市)建设1个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线上)。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市文广新局、市邮政管理局 |
2017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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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发展 |
各县(市)均要建设电子商务园区。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仓库、办公楼宇等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园等载体,积极引进电子商务企业及快递企业入驻。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招商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
2017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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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及配套设施 |
每个县(市)建设1个以上县级电商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建设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及冷链仓储等基础设施。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气象局 |
2017年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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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 |
巢湖市建设153个,肥东县建设300个,肥西县建设241个,庐江县建设230个,长丰县建设240个。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市文广新局、市邮政管理局 |
2017年11月底 |
整合或建设乡、村服务站点,每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建设1个。以市民政局提供的截至2016年底的行政村(含农村社区)数字为准。 |
7 |
省级电商 先进县 |
创建1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子商务先进县(市、区)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
2017年12月底 |
国家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市)除外 |
8 |
电商特色 小镇 |
巢湖市创建2个以上,肥东县创建3个以上,肥西县创建2个以上,庐江县创建3个以上,长丰县创建2个以上。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
2017年12月底 |
人口30万以下县(市)创建1个以上,30-80万创建2个以上,80万以上创建3个以上。人口数量以省统计局公布的常住人口数为依据。下同。 |
9 |
电商示范村 |
巢湖市创建6个以上,肥东县创建10个以上,肥西县创建6个以上,庐江县创建10个以上,长丰县创建6个以上。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
2017年12月底 |
人口30万以下县(市)创建4个以上,30-80万创建6个以上,80万以上完成10个以上。 |
10 |
新增电商经营主体 |
巢湖市新增100个以上,肥东县新增150个以上,肥西县新增100个以上,庐江县新增150个以上,长丰县新增100个以上。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市工商局、市招商局、市农委、市商务局 |
2017年12月底 |
人口30万以下县(市)新增50个以上,30-80万新增100个以上,80万以上新增150个以上。电商经营主体数以工商注册电商企业数为准。 |
11 |
电商培训工作 |
巢湖市培训3000人以上,肥东县培训5000人以上,肥西县培训3000人以上,庐江县培训5000人以上,长丰县培训3000人以上,其中实际操作培训占20%以上。每个贫困村力争培养1名电商能手。举办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大赛。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委(扶贫办)、市商务局、市、团市委、市妇联 |
2017年12月底 |
人口30万以下县(市)完成1000人以上,30-80万完成3000以上,80万以上完成5000人以上,其中实际操作培训占20%以上。 |
12 |
加强农村产品品牌建设 |
积极引导农村电子商务及网销产品商标注册,推进农产品和农村工业品、民间工艺品、乡村旅游产品等品牌建设和保护。 |
市农委 |
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2017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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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
加强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执法监督、技术推广等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
市农委 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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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 |
2017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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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促进农村产品网上销售 |
建设“特色馆”和“旗舰店”等,促进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实现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增长30%以上。 |
市商务局 |
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2017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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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报送信息 |
建立项目台账,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及时填报项目建设相关数据和工作推进情况。 |
各县(市)人民政府 |
市商务局 |
按月和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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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督查考核 |
按照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督查考核办法要求开展自查,并组织督查考核。 |
市商务局 |
市统计局、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 |
2018年4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