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系统的通知【全文废止】
湘国税函〔2008〕215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湘国税发[2008]121号
)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8-05-09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我省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纳税服务,省局自2007年9月征期开始,在长沙、湘潭组织了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系统(以下简称“远程抄报税系统”)试点。从试点情况看,税务端接收平台和处理平台运行稳定,网络运转正常;试点企业均可以通过远程抄报税系统进行正常抄报税和清零解锁,并反映系统运行良好、使用方便。远程抄报税系统是网上办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配合做好全省网上办税系统的推广应用,保证远程抄报税系统与网上办税系统的协调运行,省局决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由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远程抄报税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远程抄报税系统介绍
远程抄报税系统是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为基础,由企业用户通过各自的开票金税卡自行完成抄报税操作,将报税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税务端,由税务端自动完成报税数据解密、报税业务处理、发票比对等处理工作,再由企业通过网络查询报税结果信息,并在报税成功且增值税“一窗式”比对通过的情况下进行清卡操作,进而完成整个报税过程的软件系统。
远程抄报税系统充分考虑到了网络应用的数据安全,能最大程度地保证企业报税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符合总局金税三期技术路线的J2EE技术要求,支持目前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各类发票信息的采集;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无缝衔接,导航式操作,界面友好,操作简便。
二、远程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职责划分
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远程抄报税系统的推行工作,负责税务端培训;信息中心负责部署远程抄报税系统税务端实施,包括受理服务器、处理服务器、解密工作站等的部署;征管部门负责网上办税系统与远程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的衔接;艾博克公司负责电子申报软件“一窗式”比对结果接口的正常运行;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负责对纳税人的培训、软件安装、技术服务支持,并配合信息中心做好税务端系统的实施。
三、远程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各地要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税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的认识,把推行远程抄报税系统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做好金税工程工作的重点。要按照“积极引导、自主选择、稳步推进”的原则做好推行工作;要加强宣传,争取纳税人理解支持。原则上对已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且具备上互联网条件的一机一卡企业要做好工作,争取纳税人积极主动使用远程抄报税系统;对使用ISA金税卡的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纳税人,也应在更换金税卡后推行。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推行方案,确保推行工作顺利进行,并安全、高效地运转好远程抄报税系统。各市州局应于5月底前将推行方案上报省局(报送路径:35号服务器“各地上传/流转税处/金税工程组/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推行方案”目录下)。
(二)加强管理,确保运行
各地要按照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和省局的相关要求,加强远程抄报税系统管理,对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率达到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同时加强对技术服务单位的协作和监督。技术服务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技术力量,及时解决纳税人操作中的实际问题,加大内部监督考核,切实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远程抄报税系统正常推广和运行。
(三)精心组织,做好培训
税务人员的培训由各地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由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师资,主要培训远程抄报税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与办税服务大厅报税流程的区别等。纳税人的培训由各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组织,由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免费培训,免费提供培训资料。
(四)密切配合,做好服务
各级国税机关与技术服务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纳税人使用远程抄报税系统的注册和安装调试工作。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为申请使用远程抄报税系统的纳税人办理用户开户手续。技术服务单位应对已办理远程抄报税系统开户手续的纳税人进行软件免费注册,并在培训时向纳税人免费发放详细操作说明和安装光盘。远程抄报税系统以纳税人自行安装调试为主,出现问题时由技术服务单位上门服务。纳税人使用远程抄报税系统的当年免收服务费。
(五)总结交流,适时通报
各地应对推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推行方案执行情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及时收集、交流和反馈推行情况,并于每季度末通过省局35号服务器“各地上传/流转税处/金税工程组/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推行情况总结”目录上报省局流转税管理处。省局将适时掌握各地推行进度,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系统操作流程
二○○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
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系统操作流程
1.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对IC卡进行抄税处理。
2.利用远程抄报税系统进行IC卡报税数据采集;利用电子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数据的网络提交;企业必须先报税后申报。
3.进行报税结果查询,确认报税成功。
4.进行一窗式比对结果查询(系统自动激活电子申报中票表比对功能,并返回结果)。
5.如果系统提示比对成功,则可对IC卡进行清卡操作。
6.如果系统提示比对不成功,则可根据错误提示重新上传数据或者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相关处理。
7.因政策原因造成比对不成功的,企业可采用电话、传真或网络等方式与办税服务厅衔接确认后,由办税服务厅申报岗人员进行人工干预强行通过比对,比对成功后,再由企业查询一窗式比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