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5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5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关于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继续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20年第8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原《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2020年5 月7 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贵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第5号)的公告》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目的
为方便各地统一执法口径,公平税负,需要对贵阳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有关业务事项重新进行明确,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20年第8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告。
二、审查情况
经起草部门公平竞争审查,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另外,法规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
三、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本《公告》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贵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第5号)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统一执法口径,便于各地更好地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为此,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20年第8号)相关规定,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贵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第5号)的公告》。现对《公告》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20年第8号),为统一全市执法口径,发布该《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20年第8号),废止《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贵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第5号)。
三、《公告》的施行时间
《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