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修订)》的通知
2018-11-30 苏金融办发〔2018〕7号
文件正文见附件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修订)的通知》》和《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指标体系(修订)》政策解读
2012年8月份,省政府金融办出台了《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暂行)》(苏金融办发〔2012〕52号)及《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指标体系(暂行)》(苏金融办发〔2012〕53号 )。在2013年11月份,省金融办在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又出台 《2013年度江苏省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指标体系》(苏金融办发〔2013〕88号)。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我们全省小贷公司扶优限劣工作的开展及对小贷公司分层监管与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几年来,全省小贷公司行业发展出现了新局面,展现了新特色,也遇到了新问题。监管办法及监管评级指标作为小贷公司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也应作相应的完善。因此对2012年出台的评级办法及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重点调整业务真实性、经营合规性、公司成长性指标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