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关于废止《市政府关于市区部分镇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意见》的决定【全文废止】
锡政发〔2008〕298号
税谱®提示: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2018年4月28日)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锡政规〔2023〕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废止《市政府关于市区部分镇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意见》(锡政发〔2003〕311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