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1998-12-16
税谱®提示:根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第2号 )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吉林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吉市地税地字〔1998〕128号《关于对吉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厂“产品销售计划”征收印花税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