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奥运会组委会公务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5〕753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5-07-29
税谱®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
)规定,2015年1月30日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新购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 (
国税函[2005]671号)(以下简称办法),对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申请的2005年计划购置的公务车(详见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请严格按照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为车主办理免税手续。免税车辆照片及《北京奥组委专用车辆卡》式样请在总局FTP服务器:“LOCAL/流转税司/消费税处/免税图册”地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