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政办字 〔2014〕 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德州市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德州市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化工业企业改革,推动新一轮股份制改造,提升全市工业企业整体素质,充实壮大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股份制改造的重要意义
(一)企业股份制改造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体制机制的根本变革,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企业不进行股份制改造,就无法实现上市挂牌,无法实施战略合作,企业直接融资、优化融资结构也无法操作。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解决发展过程中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企业股份制改造是解决我市企业现实问题的需要。我市工业基础薄弱,企业规模小,效益低,核心竞争力差,根本原因是体制机制不健全不规范。实施股份制改造,能够形成合理的产权结构、高效的治理结构、规范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促进企业体制机制转变,同时,还可以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素质,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自主发展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企业股份制改造是抢抓历史发展机遇的需要。一方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门槛降低,登记注册更加方便快捷;另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上市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上市渠道更加通畅、节奏明显加快,为股份制改造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去年底,IPO正式重启,多家公司陆续获新股发行批文,同时新三板面向全国所有的股份制企业放开,国内多省市设立股权交易中心,开放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全面形成等利好消息,为企业股份制改造提供了良好的历史机遇。
二、目标要求
(一)任务目标
利用2014—2018年五年的时间,全市新增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500家以上。每年至少完成100家企业的股改任务(具体计划附后)。
(二)标准要求
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搞"翻牌公司",以股份制改造为契机,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1.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扩大资本规模,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2.引入优质股东,优化股本结构,为建立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股东会打好基础;
3.进一步优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织结构,起用高素质的企业经理人,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有效分离;
4.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实行有效的股权激励与约束机制;
5.认真解决和处理好影响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战略合作的基础性问题。
三、工作安排
周密计划,科学安排,年度股改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培训阶段
1.确定股改企业名单。按照下达的年度股改任务,各县(市、区)在调查摸底、认真筛选、与企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前上报拟股改企业名单,要优先选择有做大做强基础、有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希望的企业进入名单。经市工业企业股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确定当年股改企业名单。
2.组织股改业务培训。掌握企业股改的标准要求、步骤方法,明确应解决的问题,便于县(市、区)和企业更好地开展股份制改造。
(二)制定方案阶段
1.组建专家团。从国内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知名专家中,筛选确定股改策划机构和专家,组建股改专家团,按照企业股改标准要求,对拟股改企业进行具体策划。
2.确定改制方案。在专家指导下,拟股改企业制订改制操作方案,确定推进时间表,报市、县企业股改领导小组把关同意后实施。
(三)解决问题阶段
各县(市、区)要对照股改标准要求,在专家指导下,帮助拟股改企业找出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积极协调,逐一解决,确保股改标准落到实处。
(四)履行程序阶段
在拟股改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前,由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改制评价组,对照股改标准要求进行评价,评价达标后进入法定程序,履行工商登记、注册、变更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检查验收阶段
由市工业企业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组成检查验收组,按照股改标准要求对股改企业逐一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基础差、问题多、任务重,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德州市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业股改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的领导和推动,确保企业股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经信委为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的主管部门;市金融办要按照上市标准要求,加强对拟上市企业股改工作的指导;市科技局要加强对科技成长型企业股改工作的督导;市中小企业局要将企业治理方面的内容纳人"企业家解放思想提升素质工程"培训范围。其他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全力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
(三)实施梯次推进。按照全市股改工作总体要求,市、县企业股改领导小组对现有企业分析排队,摸清情况,制定股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股改企业后备资源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要早发现、早支持、早培育,实施分类指导,跟踪服务,要按照股改五项标准要求及早安排解决好实际问题。全市股改后备资源保持在100家以上,每个县(市、区)的后备资源企业数量不低于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数的5%。
(四)搞好技术保障。市工业企业股份制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股份制改造工作指南》,组织专家团搞好企业培训,加强改制指导,帮助企业少走弯路,确保一次改制,一次达标。各县(市、区)要根据股改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拟股改企业与优质中介机构、投资机构开展对接活动,聘请专家帮助解决,扫除技术障碍,增强企业股改积极性、主动性。
(五)加大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鼓励政策,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出让金可按我市企业改制的政策办理;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自企业改制为拟上市公司时,应依法及时为企业办理有关手续。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工商、国土、房产、税务、车辆等相关费用,除国家规费外只收取工本费;审计、资产评估、验资、公证等中介收费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标准的下限收取。此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企业改制有关费用。各金融机构对于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基准利率的优惠和贷款规模的倾斜。
(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并认真执行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定期调度、通报、督查、考核制度,建立企业改制过程中重要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确保全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