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的公告》(青岛地税局公告2017 年第 3 号)规定,部分条款修订重新发布,以2017年发布为准
根据《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 (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规定,自2017年9月21日起全文废止
现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