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1年5月20日苏财规〔2021〕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01-17)规定,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的管理,推动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苏办厅字〔2020〕50 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
请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5月2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1
设区市和县(市)分档及省财政分担比例
档次 |
省财政 分担比例 |
设区市和县(市、区) |
第一档 (26个区 6个市) |
20% |
南京市(11区)、无锡市(5区)、常州市(5区)、苏州市(5区)、昆山市、太仓市、张家港市、江阴市、扬中市、常熟市 |
第二档 (12个区 6个市) |
30% |
南通市(3区)、扬州市(3区)、镇江市(3区)、泰州市(3区)、靖江市、海安市、启东市、宜兴市、溧阳市、丹阳市 |
第三档 (8个区 6个县市) |
40% |
徐州市(5区)、盐城市(3区)、仪征市、金湖县、如东县、东台市、句容市、建湖县 |
第四档 (5个区4个县市) |
50% |
连云港市(3区)、淮安市(清江浦区、洪泽区)、泰兴市、如皋市、新沂市、沛县 |
第五档 (2个区 5个县市) |
60% |
宿迁市(2区)、高邮市、邳州市、盱眙县、宝应县、兴化市 |
第六档 (2个区 13个县) |
70% |
淮安市(淮安区、淮阴区)、响水县、睢宁县、灌南县、阜宁县、沭阳县、泗阳县、丰县、泗洪县、滨海县、涟水县、灌云县、东海县、射阳县 |
附件2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补贴标准
补贴种类 |
补贴标准 |
||||||
学费 |
培训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奖学金 |
|||
1 |
适应性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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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天3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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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业技能 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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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 |
每人每月400元 |
每人每月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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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日制学历教育 |
退役一年以上入学的由中央财政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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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学期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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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一年以内入学的由省和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资助标准据实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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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日制学历教育(弹性学制) |
退役一年以上入学的由中央财政资助 |
|
每人每学期1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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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一年以内入学的由省和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资助标准据实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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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复学(含入学) |
中央财政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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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学期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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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成人学历教育(业余和函授) |
每人每学期不超过1500元(据实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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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学期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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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个性化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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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不超过10000元(含中央和部队下达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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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创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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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总额不超过1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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