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住建局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
锡建房市〔2021〕1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锡政办发〔2020〕52号)的工作要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就规范二手房市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双随机”监管检查,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哄抬房价、经营贷挪用购房、捏造和散布不实房地产消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处结果进行公开曝光,并纳入诚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予以联合惩戒。
二、规范二手房信息发布行为。中介机构、各类互联网信息平台要加强对发布二手住房价格的真实性、合理性核验,对已经成交的房源信息和明显异常的挂牌价格要及时予以下架,住建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对违规的相关行为主体予以行政约谈,严重的将予以暂停其网签资格、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处理。对炒作“学区房”、利用各类社交平台形成价格垄断、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等行为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及时移交发改、公安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介机构及时、准确报送二手住房挂牌和成交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指导,加强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成交信息收集分析,及时公开参考成交价格区间,曝光典型炒作案例。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日
《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政策解读
生成日期2021-03-04
1.出台《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解读:出台本《通知》的目的主要是按照《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锡政办发〔2020〕52号)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炒作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秩序,特别是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如何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
解读:房产买卖是居民家庭生活中的“大事”,相关各方都应本着慎重的态度、严格依照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参与房地产市场交易活动。住建、发改、市场监管、金融、公安等房地产交易各环节主管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和职责分工,分别通过行政调解、行政处罚、信用管理等措施,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针对具体事项和案例,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控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近期要突出强化对于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问题的整治。
3.如何规范二手房信息发布行为?
解读:中介机构、各类互联网信息平台要严格按照与房屋产权人的约定范围和口径发布有关信息,客观陈述房屋状况,及时更新历史信息,确保信息及时、真实、有效;不得借用房屋所谓“学区房”等概念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不得以个别成交案例、局部价格变化炒作市场行情;不得使用夸张标题和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诱导各类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不得臆测房地产政策走向、误导公众情绪、触碰法律红线。
4.如何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
解读:行业主管部门将在全面收集、掌握相关市场交易真实数据的基础上,加强数据的研究分析,借鉴深圳等先行城市的经验做法,逐步完善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在这一过程中,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与有关权威研究机构的合作,确保数据质量。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后,中介机构受理的、发布的房屋挂牌价格应与参考成交价格相一致;不得鼓动卖家虚高报价,不得捏造虚假高价成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