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济政字〔2019〕55号
税谱®提示:根据《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 济政发〔2022〕2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夜间经济发展,促进消费升级,激发城市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夜间经济协调推进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济宁市发展夜间经济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保障五个工作专班,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夜间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大数据中心、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市公交集团、济宁交通运输集团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
(二)强化专业指导。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建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担任“夜间区长”,统筹协调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公开招聘具有夜间经济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协助“夜间区长”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
二、丰富夜间消费体验活动
创建特色主题活动,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业态,深度挖掘夜间经济载体,形成一批特色化、多元化的“运河之夜”品牌活动。
(三)“夜游”。优化古运河、太白湖、南池公园、太白楼、蓼河公园、郗鉴公园等居民休闲打卡地灯光设置,推出创意“光影秀”。指导市场化运作古运河、南池公园游船夜行项目,规划游船路线,完善游船配备,打造游船餐饮、游船茶馆、游船曲艺等特色游船服务品牌。结合济宁历史文化故事,策划组织戏曲、曲艺、杂技、歌剧、音乐等一批具有儒家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
(四)“夜购”。结合新贵和、万达、运河城、沃尔玛等商圈的营销模式,推出“夜市购物节”,举办系列夜间促销活动,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打造规范时限内的马路市场,引导品牌商超建设24小时便利店,加大夜间消费打折让利力度,增强夜晚消费活力,带动夜间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
(五)“夜娱”。探索“文化+旅游”演艺综合体的发展模式,引进国内外一流的创意策划团队,围绕“儒家”特色文化资源,积极策划文化休闲娱乐活动。延长博物馆、图书馆、音乐厅等现有日间设施开放时间,丰富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类和场次。规范发展酒吧、KTV、洗浴、足疗、电竞、影院等经营服务场所,引进知名连锁经营机构,满足市民及游客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
(六)“夜食”。围绕粉莲街、浣笔泉路、万达金街、仙营北里美食街、江南春美食街、印象吟龙湾、九州方圆美食街、兴隆文化园西区美食街、石佛渡水岸商街等美食街区,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龙虾节、餐饮嘉年华等活动,开展品牌特色餐饮评选,引导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做大夜间消费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
(七)“夜泊”。引进全球知名连锁酒店,大力发展本土特色精品民宿和主题文化酒店,融合济宁文化,提升游客居住体验度,让游客在济宁有宾至如归的游玩体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
(八)“夜练”。依托现有的公共体育设施场馆,延长夜间开放时间,满足居民日常健身需求。实施亮化工程,进一步完善夜跑、健步走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为市民参与夜间健身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引进国内知名夜间体育赛事项目,发展延伸球迷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
(九)“夜读”。加快建设24小时图书馆,投放电子书刊借阅机,不断丰富市民夜间文化读书需求。以书店、书吧等营利性文化场所为载体,通过讲座沙龙、读书会、咖啡、夜宵、茶点等经营方式,丰富夜读市场。同时,完善书店、图书馆周边餐饮、健身、便利店等配套,搭建夜读消费圈。(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
三、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
老城区提升改造现有特色街区,新城区规划建设特色示范街区,打造一批富有老济宁味道的夜间经济集聚区。
(十)重点打造“运河记忆”夜间旅游聚集区。整合太白楼、东大寺、竹竿巷、宣阜巷、玉堂园、吕家院、崇觉寺等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古城记忆文化观光区、运河文化风情体验区、民俗博物记忆展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区、竹竿巷商贸交易区、玉堂工艺文化展示区、运河文化主题商务区,挖掘独具济宁特色的历史文化,完善夜间休闲业态。以太白楼路为核心街区,实施亮灯工程、打造不夜街区。实施水景工程、做足水的文章,策划设计水景观、光影秀、特色演绎秀、运河夜景游等项目,构建主题夜景。济宁市民凭身份证免费夜间游览街区内的景区景点。(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任城区政府、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
(十一)着力打造夜间美食示范街区。任城区以粉莲街、浣笔泉路、万达金街、仙营北里美食街、江南春美食街为发展重点,兖州区以九州方圆美食街、兴隆文化园西区美食街为发展样板,济宁高新区以印象吟龙湾为示范,太白湖新区以石佛渡水岸商街为典型,突出街区特色,实现错位发展。江南春美食街、九州方圆美食街突出济宁老字号,发展集中济宁味道的大众化经营为主的餐饮街区;粉莲街、兴隆文化园西区美食街形成以经营特色小吃为主的餐饮美食街;浣笔泉路、万达金街、仙营北里美食街、石佛渡水岸商街定位于形成以品牌连锁餐饮、特色咖啡馆、酒吧、茶楼等为主的休闲餐饮街区;印象吟龙湾打造集特色餐饮、休闲娱乐、商务接待等功能的高端餐饮休闲娱乐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
(十二)打造都市夜游购物示范街区。任城区以万达商圈、运河城商圈和沃尔玛商圈为基础,兖州区以永华新百汇城市综合体为中心,济宁高新区围绕新贵和商圈、红星爱琴海城市综合体,太白湖新区围绕鸿顺运河金街商业综合体,打造夜间购物示范街区,充分融合创意文化产业、亲子教育、科技展示、时尚健身、文艺观演等复合型商业业态,营造宜商宜游的消费体验环境,形成集娱乐、购物、旅游、文化、休闲、餐饮为一体的夜间购物消费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
(十三)打造夜间文化休闲娱乐集聚区。依托尼山圣境,树立以“夜游尼山圣境”为新标杆的夜间旅游体验项目,探索景区夜游发展新路径。延长声远舞台、运河音乐厅、杂技城、济宁大剧院、体育馆等现有日间设施开放时间,策划推出“10元一票通”,丰富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类和场次。探索开展夜间主题体验活动、非遗展览活动、免费参观活动、公益电影放映活动等,让更多群众和游客感受到济宁的独特魅力,增强夜间消费动力。依托济宁体育中心、任城文体中心、兖州体育中心等体育场馆,引进国内知名篮球、足球、游泳等体育赛事,发展体育产业。引导普禾书吧、理想书社、任城区24小时图书馆等网红阅读场所,定期策划举办图书分享会、讲座沙龙等文化交流活动,满足居民夜间文化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
四、配套措施
(十四)规范夜市经营。做好夜市试点工作,引导季节性夜市规范有序发展。指导夜市运营管理主体制定夜市管理规定,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卫生等夜市运营相关方面建立统一管理标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
(十五)放宽夜间摆卖。放宽夜间特定时段相关摆卖管制,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对部分路段的夜间经济街区配套进行规范充实。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形象展示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
(十六)鼓励行业自律。支持成立本市夜间经济发展相关行业组织,促进行业国内外交流合作,引导行业自律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
(十七)规范夜间行车。规划完善停车泊位,组织夜间经济街区属地街道办事处或街区管理机构梳理本街区范围内及周边停车场情况,提出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等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
(十八)优化夜间出行。优化夜间公共交通路线设置,加密夜间运行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开通汽车站到各县(市)旅游景点的特色专线;规范出租车管理;严厉打击并取缔黑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济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
(十九)完善配套设施。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共厕所改造提升等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
(二十)开展夜间灯光造景。提升重要节点夜景景观,美化亮化夜间环境,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建设具有独特魅力的“运河之夜”,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
(二十一)加强规范建设。提升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旅游景点、交通站点等场所的免费WIFI覆盖率。重点完善提升火车站、汽车站和入城口等重要节点交通指引标识引导服务功能,促进旅游景区多语种标识系统的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
(二十二)提升管理保障水平。完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切实提升服务夜间经济发展的管理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
(二十三)强化夜间救助服务。加强夜间安全巡查人员,强化夜间社会面整体防控,制定完善旅游应急救援预案、医疗救援紧急预案,储备旅游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加强夜间经济街道的定点应急救助点建设,提供紧急医疗、紧急情况快速救助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
五、组织保障
(二十四)强化督导检查。将发展夜间经济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统筹区域内夜间经济街区的规划建设,制定推进夜间经济行动方案,分步实施,谋划一批开局项目、亮点工程,确保10月底前初见雏形。工作专班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标准并适时开展评定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首批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
(二十五)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间经济街区经营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各县(市、区)要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研究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坚持“政策引导、市场主导、财政补贴”的扶持机制,积极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夜间经济街区运行管理原则上实行“以市养市”,各县(市、区)应对发展夜间经济的市场主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减免。为美化街景设置的公共照明和装饰照明设施等非经营性用电可接入市公共配电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
(二十六)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为夜间经济繁荣营造良好氛围。构建多种旅游网络营销渠道,结合我市旅游资源,实现精准、定位、互动式旅游营销,推出“运河之夜”系列活动,吸引更多游客夜间休闲娱乐,提升“运河之都”的知名度,促进旅游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
附件:济宁市发展夜间经济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12-11 信息来源: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出台背景
夜间经济的繁荣程度是一个城市经济开放度、活跃度的重要标志,是发展现代城市经济的重要内容。加快夜间经济发展,有利于扩大消费、繁荣市场,展示城市文化特色和底蕴,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城市名片。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商圈、商业街区为基础的夜间消费日渐繁荣,但夜间经济在功能定位、业态层次、发展水平、环境设施、日常管理等方面与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不完全相同,我市还缺乏地域化、特色化的标志性夜间经济区域。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于更好的满足群众夜间消费升级需求、提振商业经济具有积极作用,可有效完善城市功能、拉动城市消费、推动旅游发展、促进社会就业。
二、文件特点
一是以繁荣城市经济和凸显城市特色为核心内容。侧重于丰富和繁荣夜间经济形态,市级层面做出布局引导。突出济宁特色,全方位融合文化要素,更深入挖掘本土文化,将传统文化与夜间经济深度融合,文化休闲活动贯穿于夜游、夜购、夜娱、夜食、夜泊、夜练、夜读各个方面。
二是以营造环境和做好服务为主要途径。侧重改善夜间经济重点区域的城市管理、交通服务、设施建设等,着力为夜间经济发展打造环境,为夜间客流向特定区域汇集创造条件,使商家在市场引导下自觉地延长经营时间,依托市场行为促进夜市发展。
三是以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为工作重点。将特色街区作为夜间经济发展载体,老城区提升改造现有特色街区,新城区规划建设特色示范街区,打造一批富有老济宁味道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各县市区负责夜间经济重点区域的选定,统筹街区定位、特色规划设计、改造建设,以及运作模式创新等。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五大部分、26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夜间经济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市发展夜间经济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保障五个工作专班,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全市夜间经济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夜间经济发展。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建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强化专业指导。由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夜间区长”,统筹协调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公开招聘具有夜间经济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协助“夜间区长”开展工作。
(二)丰富夜间消费体验活动。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业态,策划“夜游”“夜购”“夜娱”“夜食”“夜泊”“夜练”“夜读”系列活动。“夜游”,优化古运河、太白湖、南池公园、太白楼、蓼河公园、郗鉴公园等居民休闲打卡地灯光设置,推动古运河、南池公园游船夜行项目,策划组织戏曲、曲艺、杂技、歌剧、音乐等文化艺术活动。“夜购”,推动新贵和、万达、运河城、沃尔玛等商圈,举办夜间促销活动,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打造规范时限内的马路市场,活跃夜间经济活动。“夜娱”,探索文化+旅游演艺综合体的发展模式,引进国内外一流的创意策划团队,围绕“儒家”特色文化资源,积极策划文化休闲娱乐活动。延长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音乐厅等现有日间设施开放时间,规范发展酒吧、KTV、洗浴、足疗、健身、电竞、影院等服务场所。“夜食”,打造特色美食街区,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龙虾节、餐饮嘉年华等活动,延长营业时间,做大夜间消费规模。“夜泊”,引进全球知名连锁酒店,大力发展本土特色精品民宿和主题文化酒店,融合济宁文化,提升游客居住体验度。“夜练”,依托现有的公共体育设施场馆,延长夜间开放时间。引进国内知名夜间体育赛事项目,发展延伸球迷产业链条。积极打造“运河之夜全民健身”系列比赛活动,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实施亮化工程,进一步完善夜跑、健步走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为市民参与夜间健身提供便利条件。“夜读”。加快建设24小时图书馆,投放电子书刊借阅机,以书店、书吧等营利性文化场所为载体,通过讲座沙龙、读书会、咖啡、夜宵茶点等经营方式,丰富夜读市场。完善书店、图书馆周边餐饮、健身、便利店等配套,搭建夜读消费圈。
(三)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一是重点打造“运河记忆”夜间旅游聚集区。整合太白楼、东大寺、竹竿巷、宣阜巷、玉堂园、吕家院、崇觉寺等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古城记忆文化观光区、运河文化风情体验区、民俗博物记忆展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区、竹竿巷商贸交易区、玉堂工艺文化展示区、运河文化主题商务区,挖掘独具济宁特色的历史文化,完善夜间休闲业态。二是着力打造夜间美食示范街区。任城区以粉莲街、浣笔泉路、万达金街、仙营北里美食街、江南春美食街为发展重点,兖州区以九州美食街、兴隆文化园东区美食街为发展样板,高新区以印象吟龙湾为示范,太白湖新区以石佛渡水岸商街为典型,突出街区特色,实现错位发展。三是打造都市夜游购物示范街区。任城区以万达商圈、运河城商圈和沃尔玛商圈为基础,兖州区以永华新百汇城市综合体为中心,高新区围绕新贵和商圈、红星爱琴海城市综合体,太白湖区围绕鸿顺运河金街商业综合体,形成集娱乐、购物、旅游、文化、休闲、餐饮为一体的夜间购物消费街区。四是打造夜间文化休闲娱乐集聚区。依托尼山圣境,树立以“夜游尼山圣境”为新标杆的夜间旅游体验项目,探索景区夜游发展新路径。延长声远舞台、运河音乐厅、杂技城、济宁大剧院、图书馆、体育馆等现有日间设施开放时间,策划推出“10元一票通”,丰富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类和场次。
(四)完善配套措施。提出十条配套措施,主要围绕六个方面,一是做好夜市试点工作、适当区域放宽夜间特定时段摆卖管制。二是支持成立本市夜间经济发展相关行业组织,鼓励行业自律。三是完善城市夜间交通体系、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四是实施区域亮化美化,开展夜间灯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五是完善水电气供给、环卫设施改造、免费WIFI、标识系统设置等。六是完善食安、治安、消防、应急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
(五)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督导考核,将发展夜间经济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监督考核。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研究制定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配套政策措施,坚持“政策引导、市场主导、财政补贴”的扶持机制,各县(市、区)应对发展夜间经济的市场主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减免。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推广,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为夜间经济繁荣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