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市(区)国有资产监管的意见【全文废止】
泰政办发〔2018〕146号
税谱®提示:根据《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泰政发〔2021〕23号 )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泰政发〔2024〕8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全面加强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意义
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必然要求,是盘活存量资产、化解债务风险的有效举措,是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国有经济活力的重要内容。各市(区)要充分认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意义,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建设、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强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为重点,努力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作出贡献。
二、全面调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
组织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全面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企业国有资产规模、负债以及运营等基本情况,梳理分析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在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各类资产逐项核查,完善权证资料,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盘活存量资产,推动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创造条件。
三、加快推动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要求,在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积极有序、依法依规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划转给相关国有企业,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统一管理。
加快政企分离步伐,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企业清理脱钩,按照“功能相近、主业相符”的原则,稳妥推进企业整合重组工作。坚持企业整合和稳定发展相结合,积极化解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保证企业运营正常和职工队伍稳定。
四、加快融资平台转型升级步伐
融资平台要充分依靠现有资本资产资源,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参与市场化竞争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措施,加快实体化、市场化、公司化转型步伐。
(一)推动国企实体化运作。加快推动融资平台逐步转型为自主造血能力较强的实体化运作企业。精心谋划企业发展战略和主业定位,稳妥有序开展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企业控股、参股优质民营企业,做大业务规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本积聚,迅速有效提升企业现金流,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二)提升国企市场化能力。鼓励和推动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制定和落实项目资金平衡方案,形成科学规范的立项决策制度和“借、用、还”相统一的投融资闭环体系,实现投资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在参与市场化竞争中发展壮大。逐步推进融资平台的资产、债务重组,加快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实现市场化转型。
(三)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五、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进一步充实完善以发展战略、主业核定、业绩考核、薪酬分配、人事任免、财务评价、产权管理、监督考核、风险管控等为主线的国有资产监管重点内容,加快健全规则统一、分类分层、权责明确、运转高效和规范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
(一)强化规划引领。加强战略管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大对国有企业投资的规划引导力度,加强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审核,制定并落实国资国企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国资国企全面深化改革。
(二)加强投资监管。通过制定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控制非主业投资等方式,管好投资方向,严控投资风险。落实企业投资主体责任,完善投资监管制度加强投资项目预决算管理,开展投资项目第三方评估,防范重大违规投资。
(三)改进薪酬制度。建立与企业功能适应、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实现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联动。改进考核办法,强化目标管理、分类考核,发挥考核分配对企业发展的导向作用。
六、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根据相应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加强资本结构规划与管理,合理设定企业资产负债率和资产负债结构,保持财务稳健、有竞争力。
建立以资产负债率为核心的企业资产负债监测与预警机制,对资产负债率超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的国有企业,科学评估其债务风险状况,并根据风险大小程度分别列出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对其债务风险情况持续监测。
审慎开展债务融资、投资、对外担保等业务活动,确保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整体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方案措施,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全力做好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国资监管工作。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力量建设,做到机构、人员、职能、责任“四到位”。认真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调整优化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突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点环节,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以上意见,请各市(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