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技工院校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人社〔2022〕25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有关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重庆市技工院校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佳,88126905,18983316878。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技工院校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背景
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将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相结合,工作环境和学习环境相融合,课程标准与职业(岗位)标准相对接,培育德技并修、技艺精湛的技能劳动者和能工巧匠的人才培养方式。深入推进“一体化”课改,是推进技工院校提质培优、校企合作的重要举措,服务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高技能人才、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有效路径。
近年来,我市技工院校积极参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5所院校、6个专业有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试点,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编活页教材29本、“一体化”教材8本。在认真总结试点的基础上,我市积极推广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成果,得到企业、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的认可。目前,全市8所技工院校、67个专业开展了“一体化”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工作,毕业生就业率近100%,双证率近100%,稳岗率85%以上,就业对口率90%以上。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坚持就业导向,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和重点建设的33条产业链及新职业、新业态、新技能,结合各技工院校特色、品牌专业,大力推行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布局遴选一批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专业,持续提升技工院校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工作目标。以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为基础,以技师学院为核心,高级技工学校为重点,普通技工学校为补充,加强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设置、教学资源开发、教师培养工作,广泛推行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5321”目标,即建设50个工学一体化专业,30所技工院校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培训2000名工学一体化教师,培养10000名高技能人才。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开发和修订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明确培养目标、课程安排、课程规范、实施建议、考核与评价等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以通用职业素质课程为突破口,加快公共基础课课程改革创新发展。促进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与世界先进标准对接,充分吸收世界技能大赛的先进理念、技能标准、评价体系,推进各赛项竞赛标准转化为专业或课程标准。
(二)开发工学一体化教学资源。创新教材形式,开发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学资源包,包含教材、工作页、教学案例库、教学课件、教学视频等。落实《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凡编必审、凡选必审。鼓励技工院校共建共享高质量教辅资源。
(三)应用工学一体化教学方法。以企业劳动组织方式和工作岗位为主要依据,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为主要目标,贯彻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理念,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创新实施教学模式和方法改革。工学一体化专业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可视同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颁发相应等级技能等级证书。
(四)建设工学一体化教学场地。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建设满足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学场地,科学设置与教学班级规模相匹配、符合工作任务实施需求的软硬件教学设备。鼓励技工院校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实训,带动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场地建设。市职业能力鉴定指导中心和市公共实训中心要切实履行服务技能人才培养职责,服务技工院校技能实习实训和评价鉴定工作。
(五)加快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工学一体化师资专项培训计划,制定师资培训标准,建设师资研修基地。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与一体化教学改革,加强学校经费分配使用管理,对积极参与工学一体化教改的教师适当提高绩效工资系数、合理确定课时津贴,并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岗位)评聘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参与全国一体化课程标准和全国规划教材编写的人员,按人社部认定的成果给予相应激励。支持技工院校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面向企业和社会聘用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工学一体化教师。依托市职协技工教育专委会组建工学一体化改革专家智库,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技术咨询,为技工院校共建共享教辅资源搭建平台、畅通渠道。
(六)校企合作扩大工作覆盖面。通过校企合作、组建技工教育集团等方式,校企共商专业规划、课程开发、教学模式、实习实训等,联合开发教学资源。派送教师到企业实践,促进教师熟悉了解企业工作环境;合理利用企业场、设施设备开展教学;鼓励一体化专业与企业车间班组结对子,开展工学一体真实生产项目教学。
四、项目建设补助
对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学校,采取项目制方式,每年从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工学一体化专业,对每个专业由市级资金给予60万元支持。同时,对有主管部门的学校,由主管部门每年对每个专业配套50万建设资金予以支持,无主管部门的,由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对每个专业配套50万建设资金予以支持。按照“每年遴选、定期考核、总量控制”的原则,共遴选50个专业作为建设项目。建设周期2年,对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评选全国工学一体化专业。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2年4月—2023年7月)。选取15个试点专业在不少于10所技工院校进行重点推进,制定工学一体化教学评估标准,开展600人次师资培训,培养3000名高技能人才。
第二阶段(2023年7月—2024年7月)。对第一阶段15个专业进行考核,增加15个试点专业,在不少于10所技工院校进行持续推进,开展600人次师资培训,培养3000名高技能人才。
第三阶段(2024年7月—2025年7月)。对第二批15个专业进行考核,增加20个试点专业,学校不少于10所,开展师资培训800人次,培养4000名高技能人才,带动其他技工院校继续深入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
六、申报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
(二)符合条件的学校每年可申报1-2个专业。
(三)申报专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定位准确,紧密对接我市重点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新职业、紧缺职业发展需求,至少与3家以上企业开展校企合作;
2.专业特色鲜明,近3年内入选全市技工院校特色专业或品牌专业;
3.本专业连续招生3年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000人以上或本专业3年累计社会培训量达1500人次以上;
4.有较强的专业师资队伍,本专业“一体化”教师数量达5人以上;
5.本专业已制定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
6.已建设与一体化教学班级规模和工作任务实施相匹配的一体化教学场地;
7.本专业近3年培养高级工及以上毕业生比例达到50%;
8.本专业纳入市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
优先条件:
1.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上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专业及世赛基地项目建设专业。
2.本专业教师在全国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上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在全市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上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七、遴选程序
(一)学校申报。各申报学校须对照一体化专业申报条件,编制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重庆市技工院校一体化专业建设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重庆市一体化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资料报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
(二)区县或主管部门推荐。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各校申报资料及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依据申报条件择优申报。如存在伪报、瞒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该校三年内评优评先及项目申报资格。
(三)资料提交。经学校、主管部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扫描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818980@qq.com,邮件名请标注为“学校全称+一体化专业申报材料”。
(四)遴选确定。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开展优质专业项目评审,确定立项建设院校并进行公示。同等条件下,对于资金保障充足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学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过程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支持所属学校开展申报和建设工作。各技工院校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提升办学质量,强化辐射示范。学校要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细化项目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安排、预期绩效目标和保障措施。
(二)严格项目管理。市人力社保局自立项文件下达之日起,建立事前绩效设定、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督导制度,突出项目建设成效。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学校的评价和过程督导,并向市人力社保局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和结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编报虚假申报信息,骗取“一体化专业”建设资格;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建设工作;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建设内容;项目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规定的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甚至取消项目处理,适时中止经费支持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空缺名额以适当方式递补。
附件:1.重庆市技工院校一体化专业建设项目材料真实性
承诺书
2.重庆市一体化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3.佐证材料
附件1
重庆市一体化专业建设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关关于申报重庆市一体化专业建设项目材料 真实性承诺书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技工院校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 号)文件,我校申报工学一体化专业建设项目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特此承诺!
学校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
材料已核,真实有效。 同意配套50万建设资金。
主管部门:(盖章) 2022年月 日 |
材料已核,真实有效。 同意配套50万技工教育建设资金。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盖章) 2022年 月 日 |
附件2
重庆市工学一体化专业建设项目
申报书
学校名称(公章):
主管部门(公章):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公章):
填 表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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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
填写说明
1.各申报学校必须对照一体化专业申报条件,在校内遴选确定1—2个专业并分别编制《工学一体化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2.申报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其中,“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学校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填写文字字体为方正仿宋,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为五号,行距为固定值16磅,表中空格不够可自行拓展加页,但版面要整洁规范。
4.本《申报书》用A4纸张双面打印填报,左侧装订。
1.专业基本情况
专业 负责人 情况 |
负责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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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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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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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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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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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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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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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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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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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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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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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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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基本 情况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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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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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所属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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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建设时间 |
20 年 月 |
年均投入一体化建设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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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班级数量 |
个 |
在本专业总开班数占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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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班级规模(学生数量)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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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专业建设委员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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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紧缺职业或新职业对接专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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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重点支柱产业或33条产业链相关专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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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市级特色、品牌专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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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一体化课程标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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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
是□ 否□ |
市级□ 区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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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项目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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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获奖项目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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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性 成果 |
是否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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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设实训基地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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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高基地建设专业 |
是□ 否□ |
国家级□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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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大师工作室建设专业 |
是□ 否□ |
国家级□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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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世赛基地项目 |
是□ 否□ |
主基地□ 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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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实训 情况 |
“一体化”教室数量 |
个 |
其中,设在企业的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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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数量 |
个 |
其中,仿真实训室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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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实训基地数量 |
个 |
其中,设在企业的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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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总值 |
万元 |
设备数量 |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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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践教学学时 |
|
校外实践教学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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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 合作 情况 |
合作企业数量 |
个 |
订单班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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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项目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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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项投入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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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入设备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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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与教学人数/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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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情况 |
是否在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获奖 |
是□ 否□ |
(如选是,请填写具体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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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重庆市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获奖 |
是□ 否□ |
(如选是,请填写具体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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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教师数量 |
人 |
其中,专职教师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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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技师等级 |
人 |
其中,高级工等级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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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培养 情况 |
年度 |
招生人数 |
毕业生 人数 |
实际就业率 (不包含升学) |
其中,高级工班 及以上毕业生人数 |
“双证书”获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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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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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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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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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资源 开发 情况 |
开发一体化教材数量 |
本 |
开发活页式教材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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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教学课件数量 |
个 |
一体化教学视频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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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教研 成果 |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 奖项数量 |
个 |
获得市级教学成果 奖项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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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条件
(1000字以内,主要包括:专业现有条件、水平、特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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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目标
(500字以内,主要包括:建设周期内达成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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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任务(3000字以内,应包含实施工学一体化的任务)
序号 |
任务板块 |
年度建设目标 |
预期 成果 |
资金预算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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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 |
2023-2024年 |
202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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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 |
1. 2. 3. |
1. 2. 3. |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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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发工学一体化教学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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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工学一体化教学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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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应用工学一体化教学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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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快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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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校企合作扩大工作覆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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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佐证材料
(要求:按照申报条件分类提供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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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
2022年6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