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泰州军分区关于加快推进人防建设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工作的意见【全文废止】
泰政规〔2015〕10号
税谱®提示:根据《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泰政发〔2021〕23号 )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施行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泰政发〔2023〕93号》规定,继续施行。文件已规定有效期的,有效期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未规定有效期,文件名称包含“暂行”的,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0日;其他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11月20日。
税谱®提示:根据《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泰政发〔2024〕8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随着我市农村人口和各种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大量公共设施及民生项目在城镇启动建设,重要经济目标也在城镇不断增加,城镇既要承担战时城市人口疏散的责任,又要承担自身中心区域人口应急疏散任务,人防建设的需求日益迫切。为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机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2014〕1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人防建设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我市人防建设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基层服务的具体要求。在镇(街)推进人防建设,应当立足于“人的城镇化”,以“保平安、惠民生”为核心内容,保障镇(街)居民和城市居民均等享受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在基层打造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提升城镇整体防空防灾能力的生命线工程。
(二)坚持战备为先。推进镇(街)人防工作,应当按照“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做好军事斗争涉及人民防空的各项准备工作,有效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保存战争潜力。
(三)坚持平战结合。紧紧抓住深化改革、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有利契机,在镇(街)人防事业发展过程中兼顾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人防建设更好地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应急管理和民生改善等各个方面。
(四)坚持改革创新。结合新农村建设、生态镇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等,大胆探索,拓展思维,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做好融合发展文章。不断拓展人防空间,丰富人防元素,确保“进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有影响、见实效”。
(五)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选择重点镇(街)开展工作,形成示范效应。统筹兼顾,梯次推进,创造条件,全面提升,让基层群众切实享受到人防建设的成果。
二、总体目标
(一)完善体制机制。各市(区)应当将镇(街)人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落实镇(街)人防建设相关任务。完善镇(街)人防工作领导体制,建立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专门抓的工作机制。健全镇(街)人防工作运行机制,制定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提升建设能力。各地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人防建设的实际需要,实施一些突显人防功能的示范性项目,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在推进镇(街)人防工作的初始阶段,以市(区)投入为主,市政府以“以奖代补”的方式适当给予补助。条件成熟时,在镇(街)落实人防职能,解决镇(街)人防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全面落实各项人防要素,提升整体建设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指挥防护体系。以指挥防护体系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镇(街)人防工作,逐年研究落实具体建设项目,努力构建“战时能力强、平时作为大”的现代化防空体系,确保未来防空袭斗争和突发事件情况下能够有效组织城镇居民开展“走、藏、防、管、消”等防空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领导进镇(街)。各市(区)在深化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中,应当将人防部门列入推进城镇化领导机构成员单位,明确镇(街)从事人民防空建设管理、防空防灾宣传教育的机构和人员,所需工作经费在市(区)人防建设经费中列支,工作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当地人武和人防部门共同明确。
(二)人防规划进镇(街)。各市(区)在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时,应当向镇(街)延伸,明确重点镇的建设任务。已纳入各市(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担有建设任务的镇,应当做好规划的衔接工作,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
(三)人防应急指挥体系进镇(街)。按照“双重领导、平战结合、集中指挥、灵敏高效”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统一高效的镇(街)人防指挥体系。落实城市防空袭预案要求,科学编制城镇防空袭预案,通过建立镇(街)人防指挥通信平台加强联动指挥的实战演练,提高指挥效能,处置突发事件。
(四)人防通信警报进镇(街)。按照图文、视频、数据传输一体化的要求,首批在靖江市西来镇、泰兴市黄桥镇、兴化市戴南镇、姜堰区溱潼镇建成省、市、市(区)、镇“四级通信警报网”。逐步实现指挥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信息采集、传递、处理及时有效。配备必要的警报器,逐步形成功能完备、上下联动的预警报知系统。采用多种手段发放防空防灾预报、警报和解除警报信号。各地应当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其他经济发达镇推进人防通信警报系统的建设。
(五)群防组织进镇(街)。采取与基层民兵混编或者独立编组的形式,在镇区组建不同类型的人防专业队,并加强整组、点验和演练。有条件的镇(街),可组建新型或特色专业队,有效履行民防救援任务。积极倡导组建各类民防志愿者队伍,开展民防应急救援志愿服务。
(六)人防工程建设进镇(街)。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项规划,逐步推进镇(街)人防工程建设和经费征收管理工作,实现人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已建成人防工程的镇(街),应当加强人防工程的标识标注和使用管理。
(七)疏散基地(地域)进镇(街)。根据江苏省疏散基地功能定位,结合城镇森林公园、休闲广场、农村环境整治、农业结构调整等,建设一批防空防灾应急疏散基地(地域),满足战时安置特定疏散人员、储备物资器材和平时突发灾害的应急避难要求。积极筹建人防教育、宣传、防空体验于一体的城镇人防体验馆。
(八)学校人防教育进镇(街)。人防知识教育有利于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救互救技能。各地应在镇(街)中小学组织经常性的人防知识教育活动。采取公开课观摩、制作展板巡回宣传、开展防空警报信号识别和同步应急疏散演练等方法,提高镇(街)中小学师生人防教育的参与度和人防知识的知晓率。
(九)人防知识宣传进镇(街)。结合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文明创建和各类主题活动中融入人防宣传内容。每年“5·12”防灾减灾日、“9·18”事变纪念日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综合运用文艺汇演、广场宣传等形式宣传人防知识。
(十)民防工作站进镇(街)。参照江苏省民防局民防工作站建设的要求,结合各地基础条件和居民需求,在镇(街)建设民防工作站。配备应急器材,发放应急手册。指导镇(街)的中心社区、村居开展技能培训、逃生演练和特色体验等人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协调力度,统筹各种资源服务城镇居民,让人防工作得到基层群众的真心拥护。
泰州市人民政府 泰州军分区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