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都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自府办函〔2019〕18号
税谱®提示:根据《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一批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自府发〔2024〕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盐都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盐都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府工匠”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川办发〔2018〕7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实施意见》(自委办〔2018〕7号)精神,充分发挥技能人才推动我市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强有力支撑,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盐都工匠”培养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以推动我市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为目标,以服务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服务产业转型发展为导向,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路径,以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激发技能人才活力为重点,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打造享誉省内外的“盐都工匠”,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推动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推动激发企校活力、高端引领带动整体发展、机制创新促进全面提升,通过两年努力,聚焦高端产业培育一批技艺拔尖的知识型技能人才,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培养数量充足的操作型技能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培训大批实用型技能人才,技能人才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培养质量显著提高、作用效应充分发挥。到2020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8.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25%,技能人才供给基本适应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变化,技能人才总量和高技能人才数量更加适应产业发展需要。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工程。
1.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力培养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到2020年,全市建成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对新建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在市级财政安排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50万元的经费补助。建成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对新建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市级财政安排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5万元的经费补助。建立项目接续支持机制,对建成的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每2年进行一次考核,对培养技能人才成绩突出且经考核合格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10万元、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万元经费补助,对不合格的取消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或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对符合条件的新成长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2000—60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技能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加快培养掌握国际一流技术标准、比肩国际先进生产工艺的能工巧匠,重点推进中德合作职业教育试点项目。到2020年,参与国际合作的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占到总数的10%,高职院校占到总数的50%,培养1000名满足我市相关产业需求的高端技能人才,并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高技能人才赴发达国家和地区培训交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
3.依托国家、省、市级招才引智项目和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交流活动,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对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符合《关于实施盐都人才新政策的意见》等规定的,按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和岗位激励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二)实施全民职业培训提能工程。
4.助力“633”转型升级行动,组织彩灯制作、机械、盐及盐化工、绿色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开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材料、航空与燃机、生物医药、电力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新兴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到2020年,使技能岗位职工至少参加1次技能提升培训并力争提升1个技能等级,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每人1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面向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贫困家庭子女、新生代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劳动预备制培训、青年劳动者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专项行动及以“川妹子”“川厨师”“川电工”“川建工”“川缝纫工”等为代表的劳务品牌培训。到2020年,组织3万名左右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在就业前至少接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每人400元至2600元不等的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6.面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职工家庭、残疾人等实施技能脱贫攻坚行动、“雨露计划”、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其中,重点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每年为其至少提供1次免费职业培训。到2020年,使每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按规定给予每人720元至1560元不等的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扶贫开发局、市残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实施工匠培养平台提升工程。
7.服务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格局和川南经济区发展要求,优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布局结构,建立产业需求导向的专业调整机制。到2020年,全市累计建成省级及以上中职示范(重点)校7所,占全市中职学校50%以上,其中国家级示范校1所、省级示范校1所、技师学院1所,打造省级及以上示范(重点、特色)专业12个以上,占全市目前开设专业的20%以上,争创1—2个省级中职示范(特色)专业,初步形成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充分对接。(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统筹建设各类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平台,积极探索整合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设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更好满足劳动者多层次多样化培训需求。到2020年,全市累计建成就业训练中心6个、民办职业培训学校30所,富顺县公共实训基地建成使用,力争创建自贡市公共实训基地;新建青年创新创效工作室3个、劳模创新工作室5个,对新建的和培养成绩突出且经考核合格的劳模创新工作室由市总工会给予一定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
9.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产教融合项目,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师傅互派顶岗交流锻炼机制,采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模式,引导行业、企业全过程全要素参与职业院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到2020年,职业院校“一体化”和“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每所职业院校深度合作的企业在5家以上,对实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经费补助,充分调动和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双主体”作用。对职业院校全日制学生顶岗实习的,由同级财政给予接收企业每生200—600元/月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实施盐都传统技艺振兴工程。
10.围绕灯会、扎染、龚扇、剪纸、雕刻、陶艺、麦秆画、酿酒、富顺豆花、太源井晒醋、火边子牛肉、牛佛烘肘等具有较高技艺水准、经济开发价值、鲜明地域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和民间传统手工艺,命名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盐都传统技艺带头人。到2020年,认定的四川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达到15名以上,自贡市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达到70名以上,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达到10名以上,在技能大师和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平台建设方面优先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
11.采取“师带徒”“订单式”等培养方式,实施“自贡市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项目,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非遗产品设计与提升、非遗进校园进社区、非遗大讲堂等项目培训。鼓励支持市级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等,通过师徒传承、进校入企入村专业培训等方式,培养一大批扎根民间的传统技艺传承人和守护者。到2020年,传统技艺传承人数量大幅度增加,传统技艺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12.充分利用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西博会、科博会等平台载体,积极组织非遗项目传承人和传统技艺带头人参加传统工艺博览会和传统技艺大赛,展示“盐都工匠”独特技艺魅力。利用自贡市文化艺术节、自贡市社区艺术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重大节庆和民俗活动组织非遗项目传承人和传统技艺带头人面向社会集中展示展演传统技艺绝活。到2020年,“川字号”“蜀字号”“盐都工匠”传统技艺在全国的品牌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实施盐都技能大赛品牌工程。
13.健全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机制。每年举办自贡市“盐都能工巧匠”技能大赛或自贡市职工技能大赛,对获得各项目第一名的职工选手,授予“自贡市技术能手”称号。获得“盐都能工巧匠”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
14.鼓励支持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各行业协会紧贴产业发展和生产实际,分职业、分层级举办劳动竞赛和职业技能大赛,带动企业和职业院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到2020年,全市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超过10场次、 参加人数突破2万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团市委)
(六)实施盐都匠心筑梦激励工程。
15.支持企业结合生产过程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探索职业院校结合学习过程推行过程化、模块化职业资格考核认证。在全市推广首席技师制度,开展新兴职业专项能力考核认证和中职院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到2020年,全市职业技能年鉴定能力达到2万人次左右,建立市企业级首席技师制度,全面实施中职院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6.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的我市选手按省奖励标准的50%给予奖励。参加全国和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获前6名的我市选手,给予最高5000元的奖励。对我市获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四川省技能大师、四川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领办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并按省奖励标准的50%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17.实施“盐都工匠”培育计划,到2020年,从全市技能人才中选拔认定30名左右“盐都工匠”,每人给予2万元资助。优先支持“盐都工匠”和自贡市技能大师、自贡市技术能手领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18.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畴,落实定点联系、定期座谈、走访慰问等制度。广泛开展天府工匠、盐都工匠、技能大师等技能领军人才进院校、进教案、进课堂、进企业、进车间“五进活动”,录播“盐都工匠”电视技能竞技节目,在公交投放“盐都工匠”宣传画(短片),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进一步增强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四、组织实施
“盐都工匠”培养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效整合资源、资金和政策,加强协商,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区县政府要对应健全工作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全面推进方案实施。同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评估制度和数据汇总制度,加强对各项计划的跟踪管理和评估考核。对“盐都工匠”两年培养工程推进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要及时总结并加强宣传推广,为培养造就一支享誉全国的“盐都工匠”队伍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