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第二批)的公告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税谱®提示:根据《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4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2号)规定,继续执行
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设区市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闽地税函〔2011〕222号)要求,2012年4-6月,龙岩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和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对截至2010年12月31日前由其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不保留本级机关转发件文号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本公告的文件中所转发的上级机关文件是否有效,应依照有关上级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不保留本级机关转发件文号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