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建筑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建筑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地税发〔2008〕38号
税谱®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4-07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建筑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房地产项目情况登记表》
2、《
房地产项目管理明细表》
3、《
房地产项目情况变更表》
4、《
房地产项目管理明细变更表》
5、《
房地产项目注销表》
6、《
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
7、《
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变更表》
8、《
建筑业工程项目注销表》
二ΟΟ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