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政办发〔2015〕93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7〕33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12月16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2〕2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 (
浙政办发〔2014〕110号)精神,深入推进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加强品牌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大力推进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积极鼓励我市“质量强、标准强、品牌强”的“三强”培育企业参与“浙江制造”认证,着力打造一批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美誉度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占据国内市场话语权和比肩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品牌,为我市工业强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三强”培育企业中筛选出50家重点培育企业,建立“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库。力争到2017年,全市“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企业实现“五个100%”:导入卓越绩效管理100%,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100%,为主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0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00%,拥有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出口名牌等省级以上品牌100%。择优推荐一批培育企业和产品纳入“浙江制造”认证目录并通过认证,南浔区完成“浙江制造”品牌培育省级区域试点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基础。深化实施质量标准品牌升级行动,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精细化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企业联合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攻克一批提升质量的关键技术、工艺,以及重大装备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等共性质量技术。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组建或参与各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工作组)工作,推动企业将核心专利技术转化为先进标准,以标准话语权占领市场制高点。推动市级、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出口名牌积极参与“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创建,促进企业加大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力度,形成更多的国际国内先进品牌。
(二)加快“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在“三强”企业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筛选一批重点培育扶持的企业和产品,尤其是全国“单打冠军”、“隐形冠军”企业的产品开展培育试点,建立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各县区要按照“试点先行、梯度推进”的工作要求,对列入培育的企业和产品建立“一企一导师”的帮带制,组织专家导师入企进行辅导,对有能力承担“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研制的企业,要积极开展“浙江制造”培育试点和产品认证。南浔区作为全省七个县域试点区域,要精心制定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先试先行、先试先成,为全省推进“浙江制造”工作提供有益经验。
(三)推动“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积极推荐我市主导产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纳入“浙江制造”品牌培育目录,支持行业协会和培育企业按照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浙江制造”产品标准要求积极参与“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研制,引导培育企业开展“浙江制造”产品对标、达标、采标活动,通过对标找差距、促提升,争取达到“浙江制造”先进标准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业申请“浙江制造”品牌产品认证。
(四)加强“浙江制造”品牌服务。有效发挥标准化、计量、科技创新、质量检验等公共服务作用,帮助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计量测试、检验检测、标准研制等方面服务。推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建立产品质量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完善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和司法维权保障“三位一体”品牌保护体系。加强“浙江制造”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强化培训,重点提升关键岗位质量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质量技能综合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浙江制造”品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各县区要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制订“浙江制造”品牌建设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实施“浙江制造”品牌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二)加强政策扶持。对参与制订“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按照“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相关政策执行。对通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各级政府质量奖,优先纳入“三名”培育工程试点。支持“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在安排展位时给予优先保障。引导和鼓励使用“浙江制造”品牌产品,在政府采购、政府性投资及补助、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加大对“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宣传,强化“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相关标准、相关知识的宣传贯彻。注重总结、推广“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业成功案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企业积极争创“浙江制造”品牌的良好氛围,引领更多的企业迈入“浙江制造”先进行列。
五、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为便于大家更好的理解《意见》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按照省政府出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 (
浙政办发〔2014〕110号)的文件要求,我市围绕产业升级大力推进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和“三强”企业培育,以质量强市助推工业强市,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以标准和认证为手段,运用高标准来引领“浙江制造”高品质发展,对符合高标准、高品质要求的浙江产品进行“浙江制造”认证,满足“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需求。
二、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大力推进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积极鼓励我市“质量强、标准强、品牌强”的“三强”培育企业参与“浙江制造”认证,着力打造一批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美誉度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占据国内市场话语权和比肩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品牌,为我市工业强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工作目标。在全市“三强”培育企业中筛选出50家重点培育企业,建立“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库。力争到2017年,全市“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企业实现“五个100%”:导入卓越绩效管理100%,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100%,为主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0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00%,拥有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出口名牌等省级以上品牌100%。择优推荐一批培育企业和产品纳入“浙江制造”认证目录并通过认证,南浔区完成“浙江制造”品牌培育省级区域试点任务。
3.主要任务。根据我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需求,《意见》提出了夯实“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基础、加快“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推动“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加强“浙江制造”品牌服务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4.保障措施。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做好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意见》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扶持、加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加强《意见》实施的保障力度。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范围为湖州市行政区域内浙江制造业企业的品牌建设领域。
四、术语释义
1.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更加注重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绿色发展,持续打好项目建设攻坚战和转型升级组合拳,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打造湖州工业经济“升级版”,促进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建设“四个湖州”、建成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三强” 培育企业: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州市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湖政办发〔2014〕73号),深化推进质量、标准、品牌三大升级行动,着力培育一批质量管理卓越、制造标准领先、品牌影响力大的高品质企业,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引导和激励更多的企业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品牌水平,在全市范围内筛选200家工业企业,建立质量强、标准强、品牌强的“三强”企业培育库,力争到2016年底,入库企业在质量、标准、品牌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3.“浙江制造”标准。高品质、高端化是“浙江制造”品牌的目标定位。只有高标准,才有高品质,才能高端化。“浙江制造”标准由管理标准和产品标准组成。“浙江制造”管理标准,分为“通用要求”和“管理要求”两个部分。“通用要求”部分:给出了“浙江制造”的定义,即“代表浙江制造业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并明确了追求“浙江制造”品牌的企业所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主要体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管理要求”部分:融合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内容,同时融入了对环境和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主要用于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企业满足通用要求,也为认证机构开展工厂现场评价提供依据。“浙江制造”产品标准,是以浙江优势、特色制造产品为基础,瞄准国际、国外先进技术水平,研制的一批与国际接轨的产品标准,主要定位是国际先进、国内一流,并鼓励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