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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税务部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7年10月11日陕西省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

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913

陕国税发〔2007195

2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20081120

陕国税发〔2008320

3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81224

陕国税发〔2008354

4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9318

陕国税发〔2009〕79号

5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200977

陕国税发〔2009174

6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091118

 陕国税发[2009]238号




关于《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制定的必要性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在日常清理、集中清理的基础上,按照总局要求,对包括“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内容在内的文件进行了清理,以公告形式统一公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对《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发[2007]195号)等6件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