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
附件1
×××关于申请增值税汇总纳税的报告(样式)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因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现提出增值税汇总纳税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包括企业成立时间、目前规模、人员结构,组织架构、生产经营状况等。
(二)财务管理情况。包括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财务管理部门的设置及相关职责,使用的财务核算软件。
(三)业务管理情况。企业相关业务的业务流程及管理情况。
二、企业增值税缴纳情况
(一)企业增值税进项销项情况。包括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增值税进项情况和增值税销项相关情况。
(二)企业增值税税负情况。近三年企业缴纳增值税的税负情况(分年度计算)。
(三)企业增值税其他情况。企业增值税发票领用、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他相关情况。
三、企业汇总纳税的相关建议
(一)税款分配方式。明确拟选择按当期销售额分配应纳税额方式或固定预征率预缴税款方式申报纳税。如选择固定预征率预缴税款方式,提出预征率设定值的建议。
(二)增值税发票领用方式。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拟选用的发票领用方式。同一设区市内的县(市、区)级分支机构是否需要选择使用设区市级分支机构统一领用的发票。
(三)分支机构税款缴纳方式。同一县(市、区)范围内的多个分支机构,选择以其中一个分支机构的名义合并缴纳税款的,应当在报送的总分支机构清册中予以注明。
企业(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清册
总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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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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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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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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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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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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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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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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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国税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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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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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机构 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经营 地址 |
开业 年月 |
财务 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主管 国税机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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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由总机构随申请报告一同报送省国家税务局;分支机构发生增加(变更、减少)的,由总机构填写本表报省国家税务局备案;当年度分支机构有变化的,总机构应当于次年1月31日前在本表中填列上年度变化后的所有总分支机构,并报省国家税务局备案。分支机构发生增加(变更、减少)和同一县(市、区)范围内的多个分支机构选择以其中一个分支机构名义合并缴纳税款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