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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委托代开全省道路运输业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委托代开全省道路运输业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交通厅公告2013年第9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全文废止

为保证我省国税系统委托交通管理部门代征道路运输业纳税人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实施源泉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以下简称《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国家税务局、省交通厅研究决定,按照双方自愿、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国家税务局系统可委托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为道路运输业纳税人代开道路运输业务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订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代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发票的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根据我省国税系统实际情况,现明确如下:

(一)委托代开普通发票的范围

委托交通管理部门代征税款的纳税人及外省籍车辆临时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业务纳税人。

(二)委托代开普通发票的种类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应税服务统一发票》(四联)。

(三)委托代开普通发票的方式

由省交通厅开发代开发票软件,通过机打开具;委托代开普通发票需求由省国税局提供,委托代开发票软件的测试、验收由省国税局审定。

(四)委托代开普通发票的期限

与委托代征税款的期限相同,由于本次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协议晚于委托代征税款协议,故委托代开普通发票的止期与委托代征税款的止期相同即可;委托代征税款协议发生变更、终止、中止等情形的,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协议做相同处理。

(五)委托代开普通发票的内容

在委托代开普通发票的纳税人范围内,与道路运输业务相关的各项业务内容均可委托代开,包括运费、吊装费、装卸费、清污费、拖车费等内容。

二、委托代开普通发票的管理

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对委托代开普通发票业务尚未出台具体操作性的文件,因此普通发票委托代开工作仅限于道路运输行业,暂不扩大范围。

(一)委托代开普通发票的相关手续

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道路运输业核定征收税收委托代征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国税发〔2013〕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辽国税函〔2004〕623号)的规定执行,除文件规定需提交的资料外,应出示运输车辆的营运证,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运费金额应与车辆运载能力相匹配。代开普通发票预征税款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应与代开普通发票申请书、代开普通发票存根联、有关合同协议、经办人身份证明、车辆营运证复印件等材料装订一起归档。交通管理部门代开普通发票工作应按照上述要求开展。

(二)委托代开普通发票的检查指导

主管国税机关应不定期对交通管理部门代开普通发票情况进行检查,对交通管理部门代开普通发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包括代开普通发票手续是否齐全、完整,预征、免征税款是否符合规定,相关账册是否登记及时,代开普通发票的领购、保管、开具、缴销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

(三)委托代开普通发票的税款征收

交通管理部门代开普通发票时,应按照《通知》规定,起征点以上的预征税款,未达到起征点等免税情况的免税代开。代开发票上应备注预征税款完税凭证号码,免税代开的应在代开发票上备注免税原因。

交通管理部门代开普通发票预征的税款,原则上不办理退税,代开发票时应纳税人告知;确因错用税率、错征税款等特殊原因多征税款(可以抵顶下期税款的除外),需办理退税的,由税务机关办理,同时在计算代征税款基数时予以扣减。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国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委托代开道路运输业普通发票工作,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工作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互相沟通,配合解决,并向上级机关反馈。

(二)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应当提供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辅导工作,指导、监督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工作。

(三)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受托代开普通发票单位的管理,严格按照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缴销、验旧要求,监督、指导受托代开普通发票单位开展普通发票代开工作。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附件:1. 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协议书.doc

2. 委托代开普通发票专用章样式的有关规定.doc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交通厅

2013年10月11日



附件1

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协议书

〔〕

甲方(委托单位):

地址:

乙方(受托单位):

乙方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协议。

一、鉴于甲乙双方已经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及《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在委托乙方代征核定征收道路运输业纳税人税款的同时,委托乙方为道路运输业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

二、乙方代开普通发票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 代开范围:乙方代征税款范围内的纳税人及外省籍车辆临时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业务纳税人。

(二)代开普通发票种类:《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应税服务统一发票》(四联)。

(三)代开内容:与道路运输业务相关的各项业务,包括运费、吊装费、装卸费、清污费、拖车费等内容。

(四)代开期限:年月日 -- 年月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关于委托代开发票的规定。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开普通发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终止或修改协议的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为代征范围内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不得收取代征税款之外的其他费用。

(二)乙方为代征范围内纳税人代开发票时,应建立代开发票台帐(台帐内容: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发票种类、开具日期、发票号码、发票金额,金额月计;对代开发票为免税货物、劳务或服务应单独建立发票代开明细台帐。),核对其核定销售额与累计发票开具金额,在代征税款时按照代开发票预缴税款与核定定额税款“孰高”原则征收税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解缴税款。乙方为外省籍车辆的个体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时,应按按次纳税起征点标准决定是否征收税款。

(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开普通发票必须的税收票证。乙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有关凭证。

(四)乙方应按代开普通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代开发票,严禁为本协议规定范围外的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严禁为本协议范围内的纳税人违法代开普通发票。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开普通发票的情况。

(五)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纳税的,不得为其代开发票。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或者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或者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乙方履行义务,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方面终止协议。

(三)违法开具发票的,乙方应按照发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出现下列情况,协议终止:

(一) 协议期满;

(二)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终止协议的;

(三)甲方因某些原因撤销主体资格的;

(四)乙方解散、注销或者因其他原因撤销主体资格的;

(五)乙方有弄虚作假、故意不履行义务、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协议的行为;

(六)协议双方商定的其他终止协议的情形。

终止协议的,乙方应向甲方缴销票证并办理终止委托代开发票手续。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委托代开普通发票专用章样式的有关规定

一、委托代开发票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省内已与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及《委托代开发票协议书》的国家税务局,需按本规定的要求,刻制统一样式的委托代开普通发票专用章并交运输管理机构代开普通发票时使用。

二、委托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启用时限

统一样式的委托代开发票专用章于2013X1日起启用。

三、委托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刻制要求

须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有承印资质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委托代开发票专用章。

四、委托代开发票专用章的规格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 X 40mm)。

(二)边宽1mm(双线外粗内细)。

(三)上方环排字高为4.05mm,环排角度(夹角)220度,字体为仿宋体。

(四)中间为数字代码(特殊纳税人识别号),15位阿拉伯数字字高4.8mm,字体为仿宋体。

(五)中间为中文:“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字高4.5mm,字体为仿宋体。

(六)在“委托代开普通发票”下方为中文:“发票专用章”,字高为4.5mm,字体为仿宋体。

五、委托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其他规定

特殊纳税人识别号编码规则:

15位;

第一位到第十位,为县(市、区)局税务机关代码,不足十位的以“0”补齐,为:21xxxxxxxx

第十一位、第十二位为“WT”(委托的首拼);

第十三位到第十五位,为自然顺序编号,001002 …。

六、委托代开普通发票专用章的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