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的分支机构(详见附件)纳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范围,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发展银行等股份制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4〕11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的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1 |
金华分行 |
浙江省金华市 |
2 |
扬州分行 |
江苏省扬州市 |
3 |
呼和浩特分行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4 |
台州分行 |
浙江省台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