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规定,删除附件1《湖北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第10条备案资料中的“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该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97号)规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规定,全文废止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