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第七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关于第七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关税〔2011〕20号
税谱®提示:根据《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二)》 ( 财政部令第83号)规定,全文废止
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
根据《
财政部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关税〔2007〕47号)和《
财政部关于延长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关税〔2009〕28)的规定,经核定,第七批共有1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附后。享受优惠的船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附件:第七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财政部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来源:财政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