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市级2017年度行业平均亩产税收的公告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6.15)规定,继续执行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5〕65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工作,现将市级2017年度行业平均亩产税收公告如下:
公告同步解读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了《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市级2017年度行业平均亩产税收的公告》,并于发布之日施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为什么要制定本公告?
答: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5〕65号),市级实施以亩产税收为核心指标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差别化减免政策,并规定亩产税收的计算方法,同时授权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具体计算。公布行业平均“亩产税收”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减免的基础。
2.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公布2017年度行业平均亩产税收。减免行业分为工业、其他两类。工业行业平均亩产税收为5.31万元/亩,其他行业平均亩产税收为8.25万元/亩。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