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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
土地使用税
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湘税地字[1990]104号
1990-3-20
各地、州、市、县税务局:
为了便于各地进一步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土地使用税
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局根据各地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拟定了
土地使用税
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
土地使用税
;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
土地使用税
。
二、关于对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多层建筑用地的征税问题。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
土地使用税
。
三、关于对缴纳农业税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
凡在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按规定免予征税以外,不论是否缴纳农业税,均应照章征收
土地使用税
。
四、关于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的用地应否征税问题。
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照章征收
土地使用税
。但对有些基建项目,特别是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占地面积大、建设周期长,在建期间又没有经营收入,为照顾其实际情况,对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免征或减征
土地使用税
;对已经完工或已经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用地应照章征收
土地使用税
。(该条已取消)
五、关于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应否征税问题。
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
土地使用税
。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地、州、市税务局审核后,报省税务局审批,给予减免照顾。(该条已取消)
六、关于对落实私房政策后已归还产权,但房主尚未能收回的房屋的用地,可否给予减免税照顾问题。
原房管部门代管的私房,落实政策后,有些私房产权已归还给房主,但由于各种原因,房屋仍有原住户居住,并且住户仍是按照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确定的租金标准向房主交纳租金。对这类房屋用地,房主缴纳
土地使用税
确有困难的,可由各县(市)税务局根据实际清况,给予定期减征或免征
土地使用税
的照顾。
七、关于对防火、防暴、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应否征税问题。
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按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所需的防火、防暴、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暂免征收
土地使用税
;对仓库库区、厂房本身用地,应照章征收
土地使用税
。
八、关于对关闭、撤销的企业占地应否征税问题。
企业关闭、撤消后,其占地未作他用的,经地、州、市税务局批准,可暂免征收
土地使用税
;如土地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或企业重新用于生产经营的,应依照规定征收
土地使用税
。
九、关于对搬迁企业的用地应如何征税问题
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照章征收
土地使用税
;原有场地不使用的,报省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
土地使用税
。
十、关于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应否征税问题
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在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
土地使用税
;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
土地使用税
。
十一、关于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应否征收
土地使用税
问题
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经地、州、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
土地使用税
。
十二、关于对企业的绿化用地可否免征
土地使用税
问题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
土地使用税
;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税】相关法规
【湘财税[2015]21号】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
【湘地税函[2004]120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平江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8]122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林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书院洲哑河综合开发项目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问题的批复
【湘地税函[2004]9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益阳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1]153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宁远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4]194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衡阳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3]65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通道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2]130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兴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0]106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辰溪县寺前镇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湘地税发[2001]14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四税一费”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湘地税函[2004]189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祁东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3]13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湘潭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2]74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沅江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2]55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邵东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1]141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芷江县调整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2]132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桂阳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2]98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怀化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4]192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南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1996]157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部分印花税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湘地税函[2004]188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衡东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2]101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辰溪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4]60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汨罗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4]147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娄底市娄星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4]62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临湘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3]118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永州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3]148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乡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4]199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衡阳市南岳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1]125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益阳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5]125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湘乡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0]104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靖县比耳、清水坪、野竹坪、普戎四镇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1]148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桑植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3]66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株洲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2]77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华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2]131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永兴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扩大征收范围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3]21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蓝山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税发[1993]58号】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湘地税函[2004]191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衡山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4]118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华容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3]67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宜章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复函
【湘地税函[2002]39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岳阳市屈原管理区营田、河市两镇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复函
【湘地税发[1997]11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湘地税函[2000]126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永顺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扩大征收范围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