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建〔2018〕200号
税谱®提示:根据《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台建〔2022〕100号)规定,暂时保留。
六、本办法自发文日起施行。其他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日前,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台建〔2018〕20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政策内容,现对《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 《通知》出台背景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出台以来,台州市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但在全市范围内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的项目尚没有成熟的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加强招投标过程的廉政风险防控,我局在多方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试行)》,对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先行试点,视试点情况调整评标办法。
二、 《通知》起草过程
2018年初,我局就着手起草《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试行)》,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评标办法进行研究。先后召集市、县(市、区)建筑业线有关单位、台州市建筑业“十强”企业、一二三级施工企业代表和建设业主代表(集聚区、开发区、基投、社发公司)征求意见,经反复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三、 主要内容
(一)办法适用范围
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的,适用于本办法。
(二)综合评估法(1)、(2)适用范围
根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的实施阶段,设置综合评估法(1)和综合评估法(2)两种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1、综合评估法(1),适用于包含方案设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2、综合评估法(2),适用于仅包含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规范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实行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根据招标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产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综合施工总承包招标评标经验,下浮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在下列范围中确定:房屋建筑工程为6%~1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16%。
四、“三位一体”评标办法
(一)资信标评审
资信标评审体现信用差异管理。主要包括设计专业信用、施工专业信用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信用,根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的实施阶段(综合评估法(1)和综合评估法(2))分别合理设置信用等级差距。
(二)评审技术标评审
为更有针对性地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技术文件仅针对招标工程的设计方案(4项内容)、实施方案(4项内容)和新技术应用三大类进行编写,以此提高评标效率。
技术文件的子项最终类别采用更科学合理的中位数确定法,评审专家在该类别分数范围内进行打分。
技术文件的得分根据评审排名来确定,第1名至第10名之间差距分别为0.2、0.3、0.5、0.8、1、1.2、1.5、1.5、1.5分,既体现一定的差距,又能让优秀技术文件之间保持竞争力,减少人为因素影响。
(三)商务标评审
取资信标和技术标合计得分前10名入围进入商务标评审,少于10名的全部投标文件进入商务标评审。
评标标底价。最高投标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标底价,即评标标底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调整系数在(100%-99.01%)之间确定。
商务标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标底价的,每高于或者每低于评标标底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
(四)中标候选人确定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即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资信标得分高者、技术标得分高者、投标报价低者、工期短者、抽签确定。
本文件解读机关: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6-8851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