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肿瘤全身断层显像价格的通知
丽医保发〔2021〕46号
税谱®提示:根据《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医保发〔2021〕8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31号)规定,现对我市公立医院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价格进行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公立医院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价格调整为5300元/次(详见附件)。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的相关信息,包括患者的姓(不含名)、年龄、疾病诊断、收费价格等每日在院网上公开。
本通知自2021年6月30日起执行。
附件:肿瘤全身断层显像价格调整表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
附件
国家医疗服务项目代码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计价单位
|
调整前价格(元)
|
调整后价格(元)
|
备注
|
002304000070000
|
23040000700
|
肿瘤全身断层显像
|
|
次
|
7000
|
5300
|
|
《关于调整我市肿瘤全身断层显像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5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一、出台背景
为了切实减轻癌症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特别是将降价后符合条件的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我局决定调整我市肿瘤全身断层显像价格。
二、制定依据
《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31号)。
三、基本内容
(一)调整我市肿瘤全身断层显像价格
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价格价格调整为5300元/次(详见附件)。
(二)实施范围
我市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三)实施时间
自2021年6月30日起执行。
(四)相关要求
各定点医疗机构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的相关信息,包括患者的姓(不含名)、年龄、疾病诊断、收费价格等每日在院网上公开。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