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内蒙古乌海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税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内蒙古乌海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税的批复

内地税字[2011]183号

乌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内蒙古乌海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乌地税发〔2011〕7号)收悉,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免征内蒙古乌海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房产税307425.94元。 

同时,请你局对免税企业做好有关资料的备查工作,并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建立地方税减免台账,妥善保管好有关减免税资料。 

此复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征内蒙古乌海民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等两户企业房产税的批复》(内政字[2011]210号)(略)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房产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