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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原〔2021〕80号
税谱®示:本办法自 2021 年 8 月1日起施行。《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 (2017) 337 号) 同时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7月2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国务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