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白蚁防治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渝价[2002]66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主城区城市房屋白蚁预防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
房 屋 类 型 |
计 费 单 位 |
收 费 标 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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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房屋7层以下
(含7层) |
建筑面积(M2) |
1.70 |
1、该标准包含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包治期期限的回访、复查、灭治费等成本,包治期限不得低于15年,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该标准为基准价格,上下幅动幅度不超过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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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房屋 |
15层以下
(含15层)部分 |
建筑面积(M2)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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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层以上
部分 |
建筑面积(M2)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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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厂房、三层以下(含三层)的普通楼房 |
底层建筑面积(M2) |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