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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

舟政办发〔2013〕95号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4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政发〔2020〕33号规定, 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继续有效。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更好地服务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完整编制预决算。根据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实施“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深化“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加强预算资金统筹力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绩效、资产管理、执行有效结合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项目预算滚动管理,提高项目预算管理规范性。建立决算与预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根据决算的编报要求,将单位的所有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纳入编报范围,对本单位年度决算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挖掘数据价值,准确、完整地反映单位年度预算执行的综合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政策建议。

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规定将财政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根据预算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用款计划编制、支付管理等相关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制定本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积极促进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切实减少现金支付结算。

三、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树立“收入与支出并重,分配与管理并重”的理念,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及早确定项目资金的使用或分配方案,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动态分析和监控,及时掌握重点支出执行进度,强化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积极推进项目资金的归并与整合。在申报项目预算时,必须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并做到细化和量化。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切实减少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的情况,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五、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制定本单位厉行节约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充分挖掘节支潜力,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

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根据《舟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内部统一管理,明确采购工作职责,确定采购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按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及标准实施政府采购,切实规范采购行为。

七、强化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应当依法征收、规范执收、应收尽收,不得擅自设立收入项目,超范围、超标准征收。根据《舟山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各单位及时、足额上缴应缴资金,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综合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遵守财政票据管理的相关规定,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

八、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做好本单位资产采购、验收入库、账卡管理、维护保管、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规范办理国有资产的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九、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各单位成立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单位责任人、编制责任人和新闻发言人,及时应对社会舆论。切实做好预算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逐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

十、加强财务会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会计责任,严格执行会计相关准则和各专项会计制度。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严格会计人员准入各项规定,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培训。加强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切实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

十一、建立预算管理考评机制。财政部门要建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考评机制,开展有效指导,对工作先进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切实提升我市预算管理工作水平。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7日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