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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补登)
丽建发〔2019〕126号
税谱®提示:根据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丽建发〔2023〕38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分局:

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发挥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先进示范作用,经我局研究,自2019年起我市将继续开展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9年起,我市将继续开展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工作。对经考评验收达到规定条件的项目,由我局授予“丽水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2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达70%以上;

2.申报市级物业管理示范的项目竣工交付使用须在6个月以上;

3.物业管理企业已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物业管理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5.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三、各县(市、区)建设局(分局)应在每年5月底前将申报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的项目名单、《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申报表》(附表一)和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我局。

四、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统一按《丽水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附表二)、《丽水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附表三)执行。各地在进行考评验收时,在质量和数量上都应从严掌握,使评选出的物业管理项目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凡是上报我局的项目,各县(市、区)预评分值不得低于85分。

五、凡申报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必须获得“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

六、今后,各县(市、区)建设局(分局)对获得市级物业管理示范的项目要每三年进行一次复验。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复查验收或抽查验收。对管理水平确实下降、群众意见较大、达不到规定标准、不能起先进示范作用的物业管理项目,要督促其整改,并提出撤销原称号意见,上报我局批准。

附件:1.《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申报表》

2.《丽水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3.《丽水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表一

丽水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

达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日期:


管理单位:(章)



说    明


一、本表由申报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管理单位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填写,一式三份;

二、表格内不够填写,可另外附页;

三、应当如实填写,不得作假;

四、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项目名称


地   址


邮编


管理单位


负责人


电话


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间


负责人


电话


申报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预评预

验总分


县(市、区)物

业管理

行政主

管部门

预评验

意见









考评验

收总分


市住房

和城乡

建设局

考评验

收意见


备注








附表二

丽水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标准内容

规定

分值

评分细则

县(市、区评分值

市评

分值

基础管理

32




1、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1

符合1.0,不符合0



2、己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1

符合1.0,不符合0



3、由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

1

符合1.0,不符合0



4、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前,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 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5、在房屋销售合同签订时,购房人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责权利明确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6、建立维修资金,其管理、使用、续筹符合有关规定

1

符合1.0,已建立但管理、使用、续筹不符合规定扣0.5,未建立0



7、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等各项公众制度完善

2

完善2.0,基本完善1.0,不完善0



8、业主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成立,并按章程履行职责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9、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10、物业管理企业制订争创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1

符合1.0,不符合0



11、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2

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1.0,主要检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度、质量保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0.2:未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扣0.5,未制定考核办法扣0.5



12、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2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1:着装及标志符合0.5,不符合0



l3、物业管理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14、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经营性收入的收支情况

2

执行有关规定1.0,未执行0;公开1.0未公开0



1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2

包括房屋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0.2



16、建立住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2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1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

符合2.0,值班制度不符合扣0.5,未设服务电话扣0.5,发现一处处理不及时扣0.2,没有回访录每次扣0.1



18、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19、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2

建立并落实1.0,建立但未落实扣0.5,未建立扣1.0;及时率符合0.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返修率符合0.3,不符合0;回访记录完整0.2,记录不完整或无回访记录。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14




1、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2

符合2.0,无示意图扣0.5,无路标扣0.3,幢、单元、户号每缺一个扣0.1



2、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私搭乱建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扣1.0



3、房屋外观完好、整沽,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完好、不整洁、脱落、污损扣0.2



4、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2

符合2.0未按规定设置0;按规定设置,但不整齐或有破损每处扣0.1, 有安主隐患每处扣0.5



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6、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7、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15




1、共用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 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

2

设施设备运行按规定记录0.5,无事故隐患0.1,遵守操作规程0.6,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遵守保养规范0.4,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



3、室外共用管线统一入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2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4、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2

符合2.0,发现一处堵塞或外溢扣1



5、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2

通畅平整1.0,发现一处不通畅、不平整、积水扣0.2;发现井盖缺损或丢失扣0.6,路面井盖不影响通行0.4,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6、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2

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0.6,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保障措施严格0.4,无措施或措施不严0;水质符合卫生标准0.5,不符合0;有处理方案0.5.无处理方案0



7、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2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8、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2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保安、消防、车辆管理

10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1

符合1.0,不符合01



2、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2

符合2.0,无专业保安队伍扣1.0,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1

符合1.0,不符合0



4、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2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5、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2

制度完善0.5,基本完善0.3,不完善0;因管理责任造成车辆丢失扣0.5(管理单位公开承诺赔偿的不扣);每发现一台车辆乱停放扣0.1,出入无记录扣0.2



6、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2

符合2.0,制度不全或不落实的扣1.0,乱停放每部车扣0.2



环境卫生管理

14




1、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2

未实行责任制的扣1.0,无专职清洁人员和责任范围的扣0.5,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0.5



3、垃极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2

每发现一处垃极扣0.2,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扣0.5,未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扣0.5



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蚁害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5、小区内道路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6、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拦、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7、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8、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

1

符合1.0,不符合0



9、排放油烟、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无污染

1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绿化管理

7




l、小区内绿地布局合理,花草树木与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2、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环、践踏、占用现象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3、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2

长势不好扣1.0,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4、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子等杂物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精神文明建设

3




l、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2、创造条件,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管理效益

5




l、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98%以上

2

符合2.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



2、提供便民有偿服务,开展多种经营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3、本小区物业管理经营状况

1

盈利1.0,持平0.5,亏本0



考评人:










附表三

丽水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标准内容

规定

分值

评分细则

县(市、区评分值

市评

分值

基础管理

22




1、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1

符合1.0,不符合0



2、己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1

符合1.0,不符合0



3、由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

1

符合1.0,不符合0



4、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前,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5、在房屋销售合同签订时购房人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责权利明确

1

符合1.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6、建立维修资金,其管理、使用、续筹符合有关规定

1

符合1.0,已建立但管理、使用、续筹不符合规定扣0.5,未建立0



7、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等各项公众制度完善

1

完善1.0,基本完善0.5,不完善0



8、业主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成立,并按章程履行职责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9、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10、物业管理企业制订争创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1

符合1.0,不符合0



11、大厦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2

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1.0,主要检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度、质量保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0.2:未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扣0.5,未制定考核办法扣0.5



12、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1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1:着装及标志符合0.3,不符合0



l3、物业管理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14、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经营性收入的收支情况

1

执行有关规定0.5,未执行0;公开0.5未公开0



1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1

包括房屋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0.1



16、建立住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1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1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

符合2.0,值班制度不符合扣0.5,未设服务电话扣0.5,发现一处处理不及时扣0.2,没有回访录每次扣0.1



18、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19、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2

建立并落实1.0,建立但未落实扣0.5,未建立扣1.0;及时率符合0.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返修率符合0.3,不符合0;回访记录完整0.2,记录不完整或无回访记录。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9




1、大厦、栋号、楼层、房号标志明显,大堂内布置合理并设立引路方向平面图,驻大厦各单位名录标识在大堂内显著位署

1

符合1.0,无示意图或发现一处标志不清或没有标志扣0.2



2、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1

符合1.0,发现一处私搭乱建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均扣0.5



3、大厦外观完好、整洁;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无脱落;是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无破损;是涂料的,无脱落、无污渍;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

2

符合2.0,大厦外墙是建材贴面的每发现一处脱落扣0.2,是玻璃幕墙的每发现一处破损或不洁扣0.2;是涂料的每发现一处褪色不一致的扣0.1;每发现一处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扣0.2



4、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1

符合1.0未按规定设置0;按规定设置,但不整齐或有破损每处扣0.l,有安主隐患每处扣0.5



5、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6、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



7、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共用设备管理

35




(一)综合要求

4




1、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2、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3、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

符合1.0,不符合0



4、设备良好,运行正常,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1

符合1.0,不符合0



(二)供电系统

3




1、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按规定时间通知住用户

1




2、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1

符合1.0,临时用电措施或停电应急措施不符合均扣0.5



3.备用应急发电机可随时启用

1

符合1.0,不符合0



(三)弱电系统

2




1、按工作标准规定时间排除故障,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

1

符合1.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2、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全0



(四)消防系统

5




1、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1

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2、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1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3、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

1

符合1.0,责行人不明确每发现一处扣0.2



4、订有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1

无应急方案扣0.5,各种标志每缺少一个及每发现一处不畅通扣0.1



5、无火灾安全隐患

1

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扣0.5



(五)电梯系统

6




1、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1

符合1.0,不符合0



2、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通风、照明及附属设施完好

1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3、轿厢、井道、机房保持清洁

1

符合1.0,不符合0



4、电梯由专业队伍维修保养,维修、保养人员持证上岗

符合1.0,不符合0



5、运行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

符合1.0,不符合0



6、运行出现险情后,应有排除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

1

符合1.0,不符合0



(六)给排水系统

9




1、建立大厦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用户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全0



2、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无常,无跑冒滴漏

1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3、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清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

2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4、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

1

没有管理措施扣0.5,水箱周围每发现一处隐患扣0.2



5、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住用户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全0



6、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地下室、车库、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

1

符合1.0,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7、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全0



8、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

无处理方案扣1.0,方案不完善扣0.5



(七)空调系统

3




1、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正常,水塔运行正常且噪音不超标,无严重滴漏水现象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全0



2、中央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全0



3、制订中央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1

无应急处理方案扣1.0,有方案但不完善或执行不够的扣0.5



(八)锅炉系统

2




1、锅炉系统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1

符合1.0,不符合0



2、管道、阀门无跑冒滴漏现象及事故隐患

1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九)避雷系统

1




大厦避雷设施完好,按规定进行检测并记录完整

1

符合1分;无检测、保养记录各扣0.5分;没发现一处不完好扣0.2分



共用设施管理

4




1、共用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1

符合1.0,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2、共用管线统一下地或入公共管理,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1

符合1.0,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3、道路、楼道、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

1

符合1.0,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4、大厦范围内的道路通畅,路面平坦

1

符合1.0,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保安及车辆管理

9




1、大厦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1

符合1.0,不符合0



2、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2

符合2.0,无专业保安队伍扣1.0,值班及巡逻记录等不规范每处扣0.2



3、结合大厦特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1

对特殊的部位要有相应的防范措施,每发现一处无防范措施扣0.2



4、进出大厦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全0



5、大厦外停车场有专人疏导,管理有序,排列整齐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全0



6、室内停车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全0



7、非机动车车辆有集中停放场地,管理制度落实,停放整齐,场地整洁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全0



8、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

符合1.0,不符合0



环境卫生管理

10




1、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1

未实行责任制的扣0.5,无专职清洁人员和责任范围的扣0.3,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0.2



3、垃极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2

每发现一处垃极扣0.2,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扣0.5,未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扣0.5



4、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拦、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大厦内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5、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6、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

1

符合1.0,不符合0



7、大厦内排烟、排污、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无污染

1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发现一次环保部门下放整改通知扣0.5



绿化管理

4




1、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环、践踏、占用现象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1

长势不好扣1.0,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分



3、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子等杂物

1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4、对大厦内部、天台、屋顶等绿化有管理措施并落实

1

无措施扣1.0,有措施,落实不力扣0.5







八 


精神文明建设

3




1、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能自觉维护公众利益,遵守大厦的各项管理规定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2、设有学习宣传园地,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3、大厦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管理效益

4




L、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98%以上

2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



2、提供便民有偿服务,开展多种经营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3、本大厦物业管理经营状况

1

盈利1.0,持平0.5,亏本0



考评人:



《关于开展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21 信息来源: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8年11月,省建设厅发布的《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浙建〔2018〕19号)正式实施。2019年7月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19年底,试点的重点行业(领域)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精准监管,行政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到2020年底,全省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全面建立,信用监管全面覆盖,行政监管水平大幅提高,信用成为区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此后,我省其他地市陆续出台了专门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我市需要对物业信用等级进行考评,在此基础上,我局拟写了《关于开展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修订过程

2011年10月,市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丽建发【2011】148号)文件,但仅在2012年组织过一次评选,市区绿洲花苑、江滨小区两个小区被授予“丽水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2013年国务院为避免评优评先过多过乱,要求各地规范各类评优评先工作,市建设局当年就暂停了此项工作,但没有实际发文取消。经向省厅和其他地市了解,省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和杭州等其他地市示范物管项目评比一直在正常开展。2018年9月,省建设厅出台《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旨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全省物业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按照管理办法同步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在总分为125的评分标准中评优评先所占分值为34分,且要求获奖时间在一年以内。由于丽水市及各县市区均未开展评优评先工作,预计本年度等级评定中,丽水全市等级评定达到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寥寥无几,与其他地市有较大差距。2019年3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针对目前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业主组织成立和先举难、物业服务收费难、物业专维修资金使用难等突出问题,条例中都进行了明确。2019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首要任务是宣传发动,及时开展评优评先,发挥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先进示范引领作用,是全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营造更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需要。为建立健全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根据国家、省有关物业管理和信用建设的要求,依据《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浙江省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修订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

2、《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3、《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4、《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5、《浙江省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

6、《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

四、参考依据

(一)《温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二)《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五、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办法适用于在丽水市的物业服务企业。本项目考评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每年考评一次。

六、修订《关于开展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

1、申报条件。将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由6万平方米变更为5万平方米,现行评比中国家级标准8万,省级标准为6万,我市适当降低申报标准将有利于提升企业创优积极性。

2、取消“丽水市物业管理示范工业区”评比,从全省范围了解,各地均未有实际开展案例。

3、评比申报时间由原来的每年12月31日前申报改为每年的5月31日。具体操作为,5月申报计划,年底完成评比并公布。

4、取消申报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必须取得“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一年以上的时间限制,主要考虑前几年未开展评比的原因。

5、各县(市、区)建设局(分局)对获得市级物业管理示范的项目要每三年进行一次复验。对管理水平确实下降、群众意见较大、达不到规定标准、不能起先进示范作用的物业管理项目,要督促其整改,并提出撤销原称号意见。

六、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处室:房产处,联系电话:0578-2106106。

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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