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建发〔2023〕35号
3.丽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审核推荐汇总表
附件1
丽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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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资质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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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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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类别 |
□ 总承包示范企业 □ 专业承包示范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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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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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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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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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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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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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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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建筑业总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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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储备 |
一级注册建造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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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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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注册类执业证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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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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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成效 |
获中国质量奖 (个) / 提名奖 (个)(上两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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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级政府质量奖(个)(上两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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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级质量管理创新奖 (个)(上两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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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级政府质量奖 (个) (上两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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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级质量管理创新奖 (个) (上两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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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县级政府质量奖 (个) (上两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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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县级质量管理创新奖 (个) (上两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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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具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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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具备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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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具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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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具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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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具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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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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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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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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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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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获奖(杯) (上两年度) |
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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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级优质工程奖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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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级优质工程奖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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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县级优质工程奖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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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创标化 (上两年度) |
获(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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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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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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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县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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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 |
国家级 (个) /
省级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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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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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 (上一年度) |
建筑业增值税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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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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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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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智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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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管理 |
当前在建项目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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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更新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到岗率均符合要求的项目个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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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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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含)一般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1起以上(含)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认定以事故调查报告为准) |
因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被撤销资质。 |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
在“信用中国”、“信用浙江”、“信用丽水”网站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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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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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法人郑重承诺:本企业所填信息、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证件、附件均真实、有效、合法,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已一次性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后期不再补充。本企业对因申报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签字):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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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 年 月 日 |
注:填报数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
附件2
丽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评分标准
评价 类别 |
评价 指标 |
评价 分值 |
评价规则 |
权重 系数 |
综 合 实 力 |
建筑 业产值 |
100分 |
上一年度建筑业总产值排名,第 1 名得 100 分,第 2 名得 99 分,以此类推,100 名以后不得分。 |
20% |
人才储备 |
100分 |
申报时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人得2分,二级注册建造师一人得1分;其他国家注册类执业证书的一人得2分。 (同一人具备多项执业资格的按一人最高分值计分,以审核查询时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数据为准) 按上述总分值排名,第1名得100分,第2名得99分,以此类推,100 名以后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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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新 发 展 |
创新成效 |
100分 |
1.上两年度年(不含申报年度,下同)获得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的分别得8分、6分,获得省级政府质量奖、省级质量管理创新奖分别得6 分、4分,获市级政府质量奖、市级质量管理创新奖的分别得4分、2分;获县级政府质量奖、县级质量管理创新奖的分别得2分、1分; 2.企业具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得8 分;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得6分; 3.企业具备国家、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得8分、6分、4分;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得8分、6分、4分。 以上各项按获得最高加分项给予计分,按上述总得分排名,第1名得100分,第2名得99分,以此类推,100名以后不得分。 |
10% |
行 业 影响力 |
工程获奖(杯) |
100 分 |
上两年度每获得一个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赋10分;每获得一个省级、市级、县级优质工程奖分别得8分、5分、2分。 同一工程获同一类别奖项得分的按最高分值计次,按上述总分值排名,第1名得100分,第2名得99分,以此类推,100名以后不得分。 |
15% |
工程创标化 |
100 分 |
上两年度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分别得6分、4 分、2分、1分。 同一工程获同一类别奖项得分按最高分值计一次,按上述总得分排名,第1名得100分,第2名得99分,以此类推,100名以后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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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 业化示范基地 |
100 分 |
获得国家、省级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分别赋 8分、6分。 按上述总分值排名,第1名得100分,第2名得99分,以此类推,100名以后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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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贡 献 |
建筑业税金 |
100分 |
上一年度建筑业税金排名,第1名得100分,第 2 名得 99 分,以此类推,100 名以后 不得分。 (建筑业税金=建筑业增值税+税金及附加) |
20% |
数 字 智 治 |
实名制 管理 |
100分 |
实名制管理制度健全,在建工程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在建工程实名制落实到位的项目个数占当前所有在建工程占比分值即为该项得分,满分为100分。(如A企业当前共有在建项目个数100个,其中实名制管理落实到位的在建工程由86个,则86/100*100分=86分) |
10% |
备注:
1.设综合实力、创新发展、行业影响力、社会贡献和数字智治等5大项8个指标,权重分值分别为30分、10分、30分、20分,10分,总分值为100分,按五项指标所得总分进行排序;
2.专业承包专业类别企业在行业影响力评价中的工程获奖(杯)、工程创标化,参建的按对应分值减半赋分。
3.评分标准中的“排名”是指在当年度申请认定示范企业中相应指标的排名。
附件3
丽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
各县(市、区)建设局: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认定资质 |
申请认定类别 |
建筑业 产值 (万元) |
人才储备(分) |
创新成效(分) |
工程获奖(分) |
工程创标化(分) |
建筑工业 化示范基地(分) |
纳税 (万元) |
实名制管理(分) |
有无“5类情形” |
是否为推荐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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