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委负责解释。
附表
上海市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制度建设 (15分) |
1.制定区级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 |
5 |
制定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得5分,否则不得分。 |
2.制定和落实区级管护考核工作方案 |
5 |
制定区对镇管护工作考核方案,得5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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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区对镇管护工作年度考核,得5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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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落实 (15分) |
1.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和下拨工作 |
5 |
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及时完成资金下拨,得5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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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度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资金使用效果绩效评价 |
5 |
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得5分,存在问题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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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开展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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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田基础设施登记造册和档案管理 |
5 |
对建设完成的农田基础设施实施登记造册管理,对设计、施工、竣工等移交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得5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2.管护责任主体落实 |
5 |
明确各级工作责任,落实管护主体,签订管护委托协议,得5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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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田基础设施使用管理 |
5 |
对农田基础设施开展正常养护、维修和日常检查等工作,运行完好,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得5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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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明确的灌区规章制度、泵站管理员职责、运行检查管理网络图、取水许可证,以及灌区示意图、泵站铭牌等制度公布的,得5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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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护成效指标 (50分) |
1.田间道路情况 |
8 |
田间道路整洁无破损,路基稳定,下田坡道无破损、断裂,得8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2.灌溉泵站管护情况 |
10 |
水泵机组运行正常、无异响,水泵、电机、电气控制柜外表整洁,无油漆脱落,得10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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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泵站管理房内整洁,无杂物堆放,泵站地坪、墙面无破坏无损,得3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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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泵站周边无垃圾杂物,环境整洁美观,绿化区域保持良好,无杂草,得3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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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灌溉工程及配套设施情况 |
8 |
灌溉工程及配套设施完好,田间管道、沟渠、桥、涵、闸、出水口等正常运行,得8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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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田间沟渠及时疏浚,无杂物及堵塞现象,灌排通畅,得8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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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持情况 |
5 |
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总体完好,无明显缺损,得5分,存在问题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存在农田林带缺损,连续50米或累计100米以上的,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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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田输配电以及配套机电设备情况 |
5 |
农田输配电线敷设规范,排列整齐,无外露接头,电气设备外表清洁,仪器仪表等能够正常运行,得5分,存在问题的,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