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8日 文号:沪发改价督〔2018〕4号)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决定将本市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开垦费标准调整为240元/平方米(即16万元/亩)。其他有关事项按照《
关于调整本市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沪发改价督〔2015〕8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