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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发改委关于废止《关于民用爆破器材销售配送服务价格的通知》等5件涉价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丽水市发改委关于废止《关于民用爆破器材销售配送服务价格的通知》等5件涉价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丽发改法规〔2015〕296号

税谱®提示:根据《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丽发改〔2022〕442号)规定,继续有效 。



各县(市、区)发改局,委内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新的《浙江省定价目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要求,丽水市发改委组织对201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时保留适用、修改适用和2014年以来发布的涉价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关于民用爆破器材销售配送服务价格的通知》等5件涉价费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

 

附件  丽水市发改委决定废止的涉价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15年)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发改委决定废止的涉价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15年)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统一编号 清理结果 备注
1 关于民用爆破器材销售配送服务价格的通知 丽计价管〔2002〕227号 ZJKC02-2002-0002 废止 新定价目录属放开价格管理项目
2 关于规范丽水市一般道路车辆清障施救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 丽计价管〔2004〕349号 ZJKC02-2004-0001 废止 新定价目录属放开价格管理项目
3 关于规范汽车客运站有关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丽发改价管〔2012〕249号 ZJKC02-2012-0007 废止 新定价目录属放开价格管理项目
4 关于规范城市交通等IC卡收费管理的通知 丽发改价管〔2012〕386号 ZJKC02-2012-0012 废止 新定价目录属放开价格管理项目
5 关于汽车客运站有关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补充通知 丽发改价管〔2013〕92号  ZJKC02-2013-0016 废止 新定价目录属放开价格管理项目

来源: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