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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2-11-11 豫地税发 〔2002〕247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部分废止或失效 全部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全文废止

税谱®提示:根据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3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

现将《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