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云南名牌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云南名牌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政办规〔2019〕2号
税谱®提示:根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云政规〔2021〕1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12月1日印发的《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名牌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云政办发〔2016〕134号
)废止。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