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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环县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关于印发《玉环县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玉地税政〔2008〕44号

税谱®提示:根据 玉环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 玉环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印花税征收管理,保证印花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强化全社会的地方税纳税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印花税预征范围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地税发[2006]2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制定了《玉环县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玉环县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





二○○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