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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地方税务局 象山县财政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象山县地方税务局 象山县财政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8-07-04                             象山县地方税务局 象山县财政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规定,我局对截止2018年5月25日,由我局主办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象山县地方税务局(象山县财政局)2017年以来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2017年以来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1

关于调整部分行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象税政〔2013〕69号

象山县地方税务局

2013.3.1


2

关于调整模具产品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和征收率的通知


象税政〔2007 〕277 号

象山县地方税务局

2007.11.14


3

关于调整针织行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象税政〔 2005 〕380 号

象山县地方税务局

2005.12.27


4

《关于调整所得税应所得率和征收率的通知》


象税政〔2004354

象山县地方税务局

2004.12.31


5

关于印发《象山县财税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的通知

象财办〔2009206

象山县财政局(象山县地方税务局)

2009.7.23


6

关于对东陈乡、茅洋乡开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象税政(2008 〕203 号

象山县地方税务局

2008.7.18


7

关于调整象山县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象税政〔2008〕54号

象山县地方税务局

2008.2.21




《象山县地方税务局(象山县财政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0号)要求,我局对截止2018年5月25日,由我局主办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依据是什么?

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

三、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点是什么?

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决定不一致,以及不符合上位法要求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标准是怎样的?

主要内容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上位法相抵触的,应予以废止并提出废止理由。

五、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是怎样的?

共对7件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 2017年以来全文废止或失效7件,现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