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慈东工业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慈地税税〔2009〕19号
税谱®提示:根据《 慈溪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慈财税[2015]15号
)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龙山地税分局:
为加快推进慈东片区统筹发展,促进区域资源共享,平衡企业税负,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将慈东工业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由原来的9元/平方米调整为6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