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资阳区税务局关于确定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标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资阳区税务局关于确定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标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资阳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税谱®提示:2021年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益阳市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2018年第4号
》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益阳市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四条中具体标准比例作如下明确:
(一)购销合同
1、工业:按购销金额的80%的比例核定。
2、商品、物资批发业:按购销金额60%的比例核定。
3、商品批零兼营业(批发零售业务销售金额划分不清的):按购销金额50%的比例核定。
4、商品零售业:按购进金额70%的比例核定。
5、其他行业:按购销金额50%的比例核定。
(二)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金额80%的比例核定。
(三)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和收入的100%的比例核定。
(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勘察、设计费用和收入100%的比例核定。
(五)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或工程造价100%的比例核定
(六)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七)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和收入100%的比例核定。
(八)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九)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十)技术合同:按转让、咨询、服务费金额100%比例核定。
(十一)产权转移数据:按转让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二、对采用该比例核定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或偏高的个别企业,各区、县(市)税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核定比例,但不得超出省局规定的幅度,并报市局备案。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税务局益阳市资阳区税务局所属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在合并前,仍按原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资阳区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