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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的公告【全文废止】

青田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的公告【全文废止】

青田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8年7月20日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青政发〔2015〕2号 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4年度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公告如下:

2014年度减免行业分为工业、服务业、其他三类。工业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为5万元/亩,服务业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为18万元/亩,其他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为2万元/亩。

2014年度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减免的具体减免幅度为:

1.对亩产税收达到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200%以上(以上均含本数,下同)的纳税人,按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100%的减免。

2.对亩产税收在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150%以上但未达到200%的纳税人,按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75%的减免。

3.对亩产税收在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100%以上但未达到150%的纳税人,按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45%的减免。

2014年度房产税减免条件参照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减免税政策执行,具体减免幅度为:

1.对亩产税收达到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200%以上(以上均含本数,下同)的纳税人,按其应缴纳的房产税给予60%的减免。

2.对亩产税收在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150%以上但未达到200%的纳税人,按其应缴纳的房产税给予40%的减免。

3.对亩产税收在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100%以上但未达到150%的纳税人,按其应缴纳的房产税给予20%的减免。

请纳税人自行对照行业亩产税收减免标准值,符合减免条件的应在2015年11月15日前到各主管税务分局地税办税服务大厅提出减免税申请。

特此公告


青田县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