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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内容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内容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文成县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全文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部分内容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部分内容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部分内容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需要废止的条款

1

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720

公告〔20181

1.正文“四、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720日挂牌,承继原文成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文成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费稽查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文成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文成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伯温路11号,邮政编码:325300

五、自2018720日起,原文成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文成县地方税务局珊溪税务分局、文成县地方税务局南田税务分局、文成县地方税务局玉壶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文成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文成县地方税务局珊溪税务分局、文成县地方税务局南田税务分局、文成县地方税务局玉壶税务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内容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税务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对“三定”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发《公告》。

二、制发《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扎实开展税务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落实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纳税人方便快捷办理涉税事项,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利于改革后依法统一规范、执法工作衔接有序。基于尽量减少对纳税人影响,保证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延续性与确定性的角度考虑,制发了《公告》。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部分内容失效废止1件税收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部分内容失效废止《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8〕1号)。该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2018年7月20日挂牌后制发的,在该局2018年10月25日“三定”方案出台后部分内容已不符合该局实际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

2018年11月6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