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公布),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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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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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备注 |
1 |
2018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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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6年3月25日 |
有效期至2021年4月24日 |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公布),对涉及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公告》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是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布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