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土地等级 |
土 地 范 围 |
税额标准 |
一类 |
新街口商业区(东至抄纸巷,南至石鼓路-羊皮巷-户部街一线,西至螺丝转弯,北至汉中路-管家桥-长江路-青石街-中山东路一线);湖南路;山西路;中山北路D段(云南路至青春剧场北侧);狮子桥步行街;珠江路西段(东鼎大厦东侧至中山路);中央路南段(鼓楼广场至新模范马路);中山路;丹凤街;东至总统府-东箭道,南至长江路,西至太平北路,北至长江后街 夫子庙核心区(东至平江府路,南至琵琶街,西至四福街、来燕路一线,北至建康路) 建宁路东段(中央门立交至金陵装饰城);钟阜路;中央北路南段(建宁路至沪宁铁路);龙蟠路北段(黄家圩路至中央门立交) |
18元/平方米 |
二类 |
中山北路B段(新模范马路至虎踞北路);中山北路C段(南京三乐电气总公司至新模范马路) 中山北路E段(鼓楼广场至云南路) 中央路北段(新模范马路至黑龙江路) 长江路(太平北路至中山路);太平北路;管家桥 汉中路(螺丝转弯至汉中门广场);牌楼巷;永庆巷;拉萨路 中山南路A段(九条巷至羊皮巷);户部街;太平南路北段(小火瓦巷至中山东路);中山东路A段(长白街至抄纸巷);洪武路(白下路至户部街) 建康路西段(平江府路至中华路) |
15元/平方米 |
三类 |
除一类、二类以外的核心城区:东至明陵路—苜蓿园大街—光华路—大明路—宁铜铁路,南至应天大街,西至郑和中路—漓江路—浦江路—燕山路——燕山东路,北至南京西站铁路—南京站铁路—红山路—龙蟠路—北安门北街—沿城墙至中山门以内 |
10元/平方米 |
四类 |
主城区:一类、二类、三类土地以外,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 |
7元/平方米 |
东山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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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 |
江南市区:除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以外地区(含八卦洲、江心洲) |
5元/平方米 |
高新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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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 |
沿江工业开发区(现六合区的西厂门、山潘、卸甲甸、葛塘、长芦,包括化工园) |
5元/平方米 |
江宁区:除四类土地以外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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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江浦、泰山、顶山、沿江、盘城、汤泉、桥林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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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雄州、龙池街道及六合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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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 |
浦口区:除五类以外的区域 |
4元/平方米 |
六合区:除五类以外的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