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京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12-15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 (
国税函〔2010〕184号
)的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京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经公布的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不再报送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对不在名单内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所属企业的分支机构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京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