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冀国税函〔2005〕262号 2005.08.17
税谱®提示: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冀国税发〔2008〕119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
国税函〔2005〕429号
)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服务纳税人,并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尽可能降低登报费用,省局邀请了省内5家报社,对刊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进行了投标。
根据各报社投标情况,经省局招标委员会评定,确定河北工人报为刊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单位,每条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刊登费50元。
二、为方便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刊登,各车辆购置税征收机构要将河北工人报关于车购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登报挂失工作程序(见附件1)和河北工人报驻各市工作站地址(附件2)张贴在征收大厅显著位置。
附件1:河北工人报社关于车购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登报挂失工作程序
一、受理申请挂失。挂失人到河北工人报社驻各市工作站办理车购税完税证明遗失声明,挂失人须提供车辆所有者准确名称、完税证明号码、车辆型号、车辆牌照号码。车辆属单位时要求单位出具证明,属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明。
二、审核申请资料。由河北工人报社驻各市工作站人员认真核对挂失资料,核对无误后,进行整理登记。
三、开具正规发票。每条挂失信息收费50元,收款出具发票。
四、挂失资料传送。各工作站当日下午4时前,将挂失资料传送报社,报社在2个工作日内见报。
五、报社免费赠送挂失人刊登挂失信息的报纸一份,挂失人可到河北工人报驻各地工作站领取,也可留下详细通讯地址邮寄刊登挂失信息的报纸一份。
附件2:河北工人报驻各市工作站地址
地方名称 负责人 联系方法 地 址
石家庄 王 珍311-87022338 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68号
总工会 传真:0311-87013068 87017658 河北工人报社107房
唐山市 张月婷315-3723816315-2809440(灵)唐山市凤凰道17号
总工会 13931526367
秦皇岛市 王贵元335-3036933 13603359988 秦皇岛市海阳路总工会511房
总工会
承德市 陈国藩314-2680069314-2622390 裕华路1号承德市总工会二楼记者站
总工会 徐保灵 13932499539
张家口市 郑 军313-2010158 五一路80号五楼501
总工会 13931305297
衡水市 秦 娜318-2026503 和平西路206号3楼
总工会 13932866996
邯郸市 王玉香310-3128927(办公室) 中华南大街19号3楼310房
总工会 13603300077
沧州市 杨连军317-2020161 沧州市解放西路16号2楼
总工会 13703278986
保定市 王存航312-5900515(办公电话) 保定市东风中路43号金色演播厅
传真:0312-3069639 9楼901室
邢台市 刘光玲319-3265721 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53号发行站
总工会 13931916105
廊坊市 孙国建316-2684765 廊坊市银河南路34号
总工会 13582790653